致眾神職人員書

論恭敬聖體和祭台的整潔

凡我神職人員應注意到某些人對吾主耶穌基督至聖體血和祂的聖名,以及用以成聖體的至聖聖言,所犯的大罪和無知;我們知道沒有成聖體的聖言便不可能有聖體。 誠然在此世上,除了祂的聖體、聖血、聖名,以及我們賴以受造,並由死亡中獲得救贖而重生的聖言外,我們見不到其他事物。

那麼,施行如此神聖奧蹟者 — 特別是不肯慎重施行這奧蹟者,應當對祭獻吾主耶穌基督體血時,所使用的聖爵、聖布及台布等污穢不堪的情況,加以考慮!

有好多神職人員讓聖體留在不乾淨的地方,並以不尊敬方式帶著聖體在街道上行走,自己既不相稱地領受聖體又不分皂白地給別人領受。

有時人們竟將有主名和主聖言的字紙踐踏在足下;那真是「屬於血氣的人不能領會天主之神的事」(格前十一14)。

仁善之主既將祂自己交付在我們手中,我們既每天用手拿著祂,用口領受祂,而我們對這種褻瀆竟無動於衷,難道不知道一天我們要落在祂手中嗎?

所以我們要堅決糾正所有的這類錯誤;不論在何處,如發現耶穌基督至聖聖體被留在違反規定的、不相稱的地方,應將祂移到一個高貴而安全的處所。同樣若發現寫有主的聖名和聖言的字紙,被扔在污穢的地方,應即撿起放在適宜處。

我們知道按主的誡命和慈母教會的法律,我們比別人多一層責任,要守好這些規則。

誰若不遵守這些規則,應當知道:吾主耶穌基督審判之日,他要交帳的。

但誰為了使上述的一切便於實行,而將這文字抄錄下來,他可知道他是主所降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