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章:由深印於本性官能的天主肖像瞻仰天主

1. 輝煌著天主美善的受造物,亦即祂的痕跡,導引我們於邁向天主的旅程的前兩個階段,最後曾領我們進入榮為天主肖像的我們的心靈。我們好像離開了帳幕的庭院而進 入聖所,亦即帳幕的前一部分。在這第三階段內,我們要設法由鏡子來瞻仰天主;因為在這鏡子內,真理之光就像蠟燭似地輝耀於我們心靈的面前,而我們的心靈正 是至聖聖三的肖像。

所以你要進入自己內,並一看你的心靈怎樣由衷地熱愛自己。但心靈除非認識自己,決不能愛自己;除非記起自己,亦決不能認識自己;因為我們決不能理解任何不存 在於我們記性中的事。這樣一來,你便可以以理智的眼目,而不是以肉體的眼目,見到你的靈魂擁有三種官能。你如對這三種官能的作用及習性加以思考的話,便可 由你自身就如由天主的肖像看見天主。這便是由鏡子並在昏暗中看見天主。

2. 記性的作用不獨在於保留並呈現現在的、有形體的及暫時性的一切,亦在於保留並呈現先後延續的、單純的及永久性的種種。記性以回憶保留過去的事,以承受保留現 在的事,以預料保留未來的事。其次記性亦保留單純的物事,就如有關不斷的和中斷的數量的原始,如點、剎那、單位等,沒有這些點、剎那等,人不可能記起或想 起導源於它們的種種。再其次,記性亦保留有關學識的原理、原則等,不獨因為它們是永久性的,而且是以永久的方式保留它們;凡運用理智者,永不可能忘記它 們,一聽到它們便不得不贊同它們;而這贊同並不如同一個新的領悟,而是認定它們是與生俱來和早已熟知者。譬如:「對一個實有不是否決便是肯定」,或者「整體 大於部分」或任何其它無可反對的自明原理。

首先,由於記性能以保留暫時性的一切,亦即過去、現在和未來的一切,故記性肖似永遠者;因為永遠者所有不可分割的現在延伸於一切時間。由記性的次一作用可以 發現,記性不獨能由外在的事物並通過幻影而有所知,而且亦能接受由上而來的事物,並能得悉不能經由感官和不可能經由有形事物的幻影而進入心靈的單純事物。 由記性的第三種作用可以知道,這官能享有永恆不變的神光的照耀,並因而能記起永恆真理來。總之,由記性的三種作用可知,靈魂是天主的肖像及模樣,並如此接 近自己和天主,使到現在可以捕捉到天主,將來又有「佔有天主及有分於天主」的資格。

3. 理智的作用在於捕捉到辭句、命題及結論的真諦。人非透過定義而了解每一辭句的真諦,便捕捉不到辭句的意義。但定義來自更為崇高的意義,這意義又來自更更崇高 的意義,直到抵達最崇高及最普遍的意義。人非知道這最崇高、最普遍的意義,便無從通過定義而準確了解低級辭句的真諦。除非你知道實有的三種特徵:一、真、善,亦不可能了解自有的實有是什麼。由於實有可以設想為不圓滿的和圓滿 的、不成全的與成全的、潛能的和現實的、片面的及全然的、部分的和整體的、過渡的及註定的、他有的及自有的、混有非實有的和純粹實有的、附屬的和絕對的、 在後的及在先的、可能變化的與永恆不變的、單純的與組合的;由於我們除非了解積極的實有,則無從了解消極的一切及缺陷,故除非我們的理智認識極其純粹、極 其現實、極其圓滿和絕對的實有,亦即是一切事物的理由的、全然的、永遠的實有,決不可能充分認識任何受造物。理智如全不知道什麼是毫無缺陷的實有,怎能知 道某實有是有欠圓滿和具有缺陷的?其餘類推。

理智如明確知道某命題是真實無偽的,才算真正明瞭命題的意義。這樣的知道是知道自己在這方面不可能錯誤,因為它知道該真理不可能不這樣,並知道該真理是永恆不變的。但由於我們的理智是可能變化的,故非靠了一個完全不變的光的照耀,便不可能理智,是仗著「照耀一切世人」的光,而得悉上述真理的;該光便是所謂的「真光」和「在起初便與天主同在的天主聖言」(見若一1、9)。

我們的理智,唯有看到結論必然出自前題時,才算真的了解結論的真諦。結論不單出自必然性的前提,亦能出自偶然性的前提,如:「人如在跑,必然在動」。這種必然性,不唯在真有人時如是,在不真有人時亦如是;因為真有人時,人如在跑必然在動;不真有人時,人如在跑亦必然在動。這類結論的必然性並非來自存在於物 質內的事物,因為凡存在於物質內的事物必然是偶然性的;亦非來自存在於心靈內的事物,因為只存在於心靈內而不存在於事實內的事物,只是一個虛構。所以,一 定來自永遠技藝中的樣本;一切事物彼此間的關係及其性能,一依其如何被呈現於永遠的技藝中而定。誠如奧斯定在其名著「論真的宗教」中所說:「所有真正在推 理者,其知識的光莫不由永遠的真理之光所點燃,莫不朝向永遠的真理而邁進」。由此可知,我們的理智與永遠的真理如何緊相連繫。因為理智而無永遠真理的教 導,不可能捕捉到任何準確的知識。假使貪慾及幻想不阻礙你,亦不如雲霧一樣將你與真理的光間隔開來,便可以由你自身看到教導你的真理。

4. 意志所有選擇作用,則表現在諮詢、判斷及願望上。諮詢在於追究何者是較大的善。但除非知道什麼是至大的善,則無所謂較大的善。而較大的善所以是較大的善,無 非因為它類似至大的善。換言之,人除非知道此事較彼事更類似至大的善,則不可能得悉此事是較大的善。除非先認識某人、物,則無從知道此人、物更類似某人、 物。除非先認識伯多祿,則怎能知道此人更類似伯多祿呢?故凡追問此事是否善於彼事者,其心目中必然存有至善的印象。

要想對諮詢的事加以準確的判斷,必須通過某項定律或準繩。除非準確知道該項定律或準繩是正確無誤和不能由我們予以判斷者,則無從一依該定律或準繩做出準確的判 斷。我們的理智對自身可以實行判斷。由於我們的理智無從判斷其用以做出判斷的定律或準繩,故該定律或準繩一定高於我們的理智。我們的理智是依其自身對該定 律或準繩所有印象而實行判斷。但除理智的創造者外,不可能有高於理智的實有存在。所以,我們判斷事物的能力,分析到最後,必然涉及出自天主的定律或準繩。

願望的主要對象是對願望者具有最大動力的物事;而推動人最有力者,莫過於為人所喜愛的物事。但人最喜愛的物事便是幸福;而幸福則在於獲致至善並達成其最後宗 旨。人不拘願望什麼,無非為了獲致至善,或者因為該物事引人獲致至善,或者因為該物事與至善類似。大哉至善的推動力!受造物不可能不為了獲致至善而有所喜 愛!但如受造物認假成真,將至善的肖像誤作真的至善,則大錯特錯矣!

看,靈魂怎樣接近天主!看,記性如何接近永遠!看,理智如何接近真理,選擇能力如何引人趨向至善!

5. 靈魂的上述官能,其秩序、由來及關係亦引人抵達至聖聖三。理智受生於記性,如子之受生於父;因為唯有保留於記性中的模樣反映於理智中時,我們始能有所理解; 而反映於理智中的模樣便是言。愛則出發於記性及理智,就如二者之連繫。生育者、言及愛是靈魂的三種官能,即記性、理智及意志。三者既同體又同等及同代,同 時每一官能又存在於其它官能內。由於天主是一個完美的神體,故擁有記性、理智及意志。祂不僅有受生於祂的聖言,亦有出發於祂的聖愛。祂們三者必須互相不同,因為受生者不得與生之者相混,受發者不得與發之者相混。而這「生」和「發」並非本質式的生與發,亦非依附體式的生與發,而是位格式的生與發(Non essentialiter, non accidentaliter, sed personaliter)。

靈魂如對自身加以深思,則可由自身就如一面鏡子瞻仰聖三,即同永遠、同尊榮、同性體的聖父、聖言、聖愛三位。祂們每位雖存在於其祂三位內,卻是彼此不同的位,但三位則是一個天主。

6. 靈魂除由其所以成為天主聖三肖像的三種官能外,又能由哲學更完善地得悉並表現至聖聖三的奧蹟。凡是哲學,不是自然的,便是理性的或倫理的。自然哲學的對象是 事物存在的原因,因而引人認識聖父的萬能;理性哲學的對象是事物所以可解的理由,因而引人走向聖言的上智;倫理哲學的對象是討論生活的法則,因而引人景仰 聖神的聖善。

自然哲學分為形上學、數學及物理學。形上學研究事物的本質,數學涉及事物的數字及形態,物理學則討論事物的性能和惠及其它事物的功用。所以,形上學引人想到第一原始聖父,數學則引人神往於聖父的肖像聖子,物理學則領人意識到聖神的寵恩。

理性哲學則分為教人如何表達自己的文法學,使人善於辯論的邏輯學,以及令人擅長於打動人心的修辭學。這同樣暗示聖三的奧蹟。

至於倫理學則分為私人的、家庭的及政治的三者。有關私人生活的倫理學暗示第一原始的「不受生性」(Innascibility);家庭倫理學則暗示聖子的親情;而政治倫理學則暗示聖神的好施。

7. 上述各學科都有著準確而萬無一失的準繩,就如由永遠法而下達於我們心靈的光芒及光線。我們的心靈既為如此巨大的光芒所照射,則我們只要不是盲人,決能由自身而瞻仰到永遠的光明。這光明的照耀使智慧者驚奇,而使愚頑者,亦即不肯相信以求了解的愚頑者感到迷亂,就如先知所說:「你奇妙地由永遠的山陵射出光明,心 志愚頑者為之迷亂」(詠七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