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為舉行感恩祭之聖堂的佈置與裝飾

第五章

為舉行感恩祭之聖堂的佈置與裝飾

一、一般原則

288. 天 主子民通常聚集在聖堂內舉行感恩祭,若無聖堂,或現有的不敷應用,則在其他相稱於這偉大奧蹟的高雅場所內舉行。所以聖堂或其他敬禮場所,應適合舉行神聖禮 儀,並有助於信友主動參禮。此外,專為敬禮天主之用的神聖建築物和物品,應確實是尊貴而美觀的,且是天上事物的標記和象徵[108]

289. 因此,教會不斷借助於高貴的藝術,並採納各民族及地區的藝術風格[109]。尤有進者,教會不但努力保存歷代藝術珍品與寶藏[110],而且在必要時,致力於適應新的需要,並促進符合現代觀念的新藝術創作[111]

因此,在委任藝術人才,及為聖堂選擇藝術品時,應探求真正的藝術精粹,為能培養信德與虔誠,並與原定之目的和所表現的真理相符合[112]

 

290. 應為所有聖堂舉行奉獻禮,或至少舉行祝福禮。然而,對主教座堂及堂區聖堂,常應舉行隆重的奉獻禮。

291. 為能恰當地建築、修葺及佈置聖堂,應徵詢教區禮儀與聖藝委員會的意見。在制定這方面的標準、批准新堂的設計藍圖,審議某些重要問題上,教區主教應善用該委員會的建議和協助[113]

292. 聖堂的裝飾,首重高雅樸實,而非炫耀奢華。在選擇裝飾的材料上,應採用真材實料,藉以陶冶信友,並關注整個敬禮場所的尊嚴。

293. 為了符合現代的需要,聖堂及其環境的合宜設計,不但要顧及直接與舉行神聖禮儀有關的一切,還要考慮到信友的方便,及會眾聚會場所通常應有的設施。

 

294. 為舉行彌撒而聚會的天主子民,擁有一種緊密團結、而又有聖統秩序的結構,這可由彌撒每部分的不同職務和行動顯示出來。所以聖堂的一切佈置,理應顯示出參禮團體的面貌,並讓所有參禮者,能有條不紊地善盡各人的職務。

信友和歌詠團的位置,應能幫助他們更容易主動地參加禮儀[114]

主祭、執事及其他輔禮人員的位置,設在聖所(presbyterium祭台間)內。共祭司鐸的座位也設在聖所內;若共祭者人數太多,他們的座位也可設在聖堂另一處較接近祭台的地方。

上述一切,雖然應突顯出聖統的等級與各種職分,但同時亦應促成一種緊密而團結的一體性,好能清晰地表達出全體神聖子民的合一。敬禮場所及其佈置的特色與美觀,都要能引發虔誠,並顯示所慶祝奧蹟的神聖性。

 

二、為禮儀聚會之聖所的佈置

295. 聖所是祭台之所在,及宣講天主聖言的地方,也是主祭、執事和其他輔禮人員執行職務的地方。聖所應與聖堂正廳有所區別,使其略高於地面,或予以特別的佈置與裝飾。其面積大小,應適合於舉行感恩祭,同時信友也能看得到[115]

祭台及其裝飾

296. 在祭台上,十字架的祭獻以聖事的方式重現,它是天主子民被召聚會,參與彌撒、分享主聖筵的餐桌,又是他們向天主奉獻感恩祭、報謝主恩的中心。

297. 在聖堂內舉行感恩祭,應在祭台上進行;在教堂以外的場所,也可在適宜的桌子上舉行,但常該鋪上祭台布、聖體布(corporale),並有十字架及蠟燭。

298. 所有聖堂宜設有一座「固定祭台」,因為它能更清晰而恆常地彰顯出基督耶穌是活石(伯前2:4;參看弗2:20)。

其他舉行聖祭的地方,可用「活動祭台」。

所謂「固定祭台」,是指與地面固定相連,不能移動的祭台;可移動的則稱為「活動祭台」。

299. 設立祭台時,在可能範圍內,應盡量使它與牆壁分開,以便司祭等易於環繞行走,並能面向會眾舉行感恩祭。再者,祭台的位置,應是整個信友團體注意力自然集中之處[116]。通常,祭台應是固定的,並應舉行過奉獻禮。

300. 不論是固定或活動的祭台,都當依照《羅馬主教禮書》(Pontificale Romanum)所述的儀式舉行奉獻禮(dedicatio)。但對活動祭台,也可只行祝福禮(benedictio)。

301. 依照教會傳統及祭台的象徵意義,固定祭台的「桌面」(mensa altaris)應是石質的,且是以天然石製成的。但主教團可以決定准予採用其他高貴、堅固和精細的質料。祭台的支柱,即支撐桌面的基礎部分,可由其他高貴、堅固的質料製成。

活動祭台可由任何高貴、堅固,以及按照各地區的傳統和習慣,適合於禮儀用途的質料製成。

302. 將聖髑(包括非殉道者的聖髑在內)安放在要舉行奉獻禮之祭台下的做法,宜予以保留。但應審慎確定這些聖髑的真確性。

303. 在興建新聖堂時,應只建立一座祭台,表示在信友聚會當中,只有一個基督,也表示教會只有一個感恩聖祭。

在現有的聖堂內,若舊祭台的位置有礙信友參與聖祭,而同時又不能 在無損聖堂藝術價值的情況下把它拆除,便可另建一座固定祭台。這祭台的建造應富有藝術性,並按禮規舉行奉獻禮;日後的聖禮只可在新建的祭台上舉行。為避免 信友的注意力由新祭台轉移到舊祭台,舊祭台不應有任何特殊的裝飾。

304. 為了對紀念吾主的彌撒聖祭,並對分施基督體血的聖筵表示敬意,在舉行聖祭的祭台上至少要舖一層白色的祭台布,其形式、大小與紋飾,應適合於該祭台的造型。

305. 祭台的裝飾,應樸實有節。

將臨期間,以花卉裝飾祭台時要有節制,一方面要表達這時期的特色,但又不可提前盡情地展現聖誕節的喜慶(Plena laetitia)。四旬期間,禁止以花卉裝飾祭台;但「喜樂主日」(四旬期第四主日)、慶日及節日例外。

花卉裝飾常應適可而止,最好置於祭台四周,而非放在祭台的桌面上。

306. 在祭台的桌面上,只可放置彌撒聖祭所需要的物品。由彌撒開始,至恭讀福音前,只可放置《福音書》(Evangeliarium);由供奉禮品,至清理祭器止,只可放置聖爵(calix)及聖盤(patena)──需要時也可放置聖體盒(pyxis),以及聖體布(corporale)、聖血布(purificatorium)、聖蓋(palla)及彌撒經書(missale)。

307. 在所有禮儀慶典中都需要蠟燭,以表達尊敬和慶典的歡樂氣氛(參看117號)。依照祭台和聖所的造形,蠟燭可合宜的放置在祭台上,或在祭台旁,務使一切都要協調,不妨礙信友的視線,好能看清祭台上所舉行的禮儀,與放置祭台上的一切。

308. 祭台上或祭台旁,應供奉有「被釘之基督像」的十字架,讓參禮團體清楚看到。這類十字架,使信友回想吾主的救世苦難,即使在禮儀慶典外,亦宜留在祭台近處。

讀經台

309. 天主聖言的尊貴,要求在聖堂內為宣讀聖言而設置合適的位置,並且在聖道禮儀中,讓信友的注意力自然集中於此[117]

一般而論,讀經台(ambo)應是固定的,而非簡單可移動的讀經架。讀經台的位置,應依照每個聖堂的結構來安排,使信友能清楚看到並聽到聖秩人員和讀經員宣讀聖言。

只有讀經、「答唱詠」和「復活宣報」(逾越節佈導praeconium paschale)能在讀經台上宣讀;也可在讀經台講道,領念「信友禱詞」。讀經台很尊貴,只有服務聖言的輔禮人員才可使用。

新的讀經台,在未作禮儀之用前,宜按《羅馬禮書》(Rituale Romanum)所述的儀式予以祝福[118]

主祭座位及其他座位

310. 主祭的座位,應顯示其主持聚會與領導祈禱的職務。所以較適合的位置是在聖所的頂端,面向會眾;除非因建築物在構造上或其他環境所限,例如距離太遠,主祭與信友團體間的交往不便;或是聖體櫃供奉於祭台後正中央。主祭座位應避免任何寶座的形式[119]。主祭座位在未作禮儀用前,宜按《羅馬禮書》的儀式,予以祝福[120]

同樣,在聖所也安排座位,供共祭司鐸、及其他穿著禮服參禮而非共祭的司鐸使用。

執事的座位應置於主祭座位近旁。其他輔禮人員的座位安排,應與聖秩人員的有所區別,但要讓他們易於執行應盡之職務[121]

 

三、聖堂內的佈置

信友的位置

311. 信友的位置應予以細心安排,使他們的眼睛和心靈都能全神參與神聖禮儀。通常為信友宜設置跪凳或椅子。但專為某些人士保留私人座位的習慣,應予廢除[122]。尤其在新建的聖堂內,跪凳或椅子的安排,應能使信友易於按照禮儀各部分的要求,以不同的姿勢,參與禮儀;並應使信友便捷地前去領受共融的聖事。

應當留意:不僅要讓信友能看見主祭、執事和讀經員,而且要利用現代科技和設備,使他們能容易聽見。

歌詠團和樂器的位置

312. 歌詠團的位置,應依照聖堂的結構而安排,以便清楚顯示出歌詠團的性質:它是參禮信友團體一分子,同時又負有特殊任務。歌詠團的位置應讓他們易於執行任務;使每位歌詠員都能完全地參與彌撒,且能方便前去領聖事[123]

313. 風琴與其他准用的樂器,應置於適當的位置,為能支援歌詠團及會眾的歌唱;單獨演奏時,


應方便大家聆聽。風琴在禮儀中使用之前,宜按《羅馬禮書》所述儀式,予以祝福[124]

將臨期間,使用風琴和其他樂器時應有節制,要符合這時期的特色,但要避免提前盡情展現聖誕節的喜慶。

四旬期間,風琴或其他樂器只可作伴奏歌唱之用;但「喜樂主日」(四旬期第四主日)、慶日及節日例外。

保存至聖聖體的地方

314. 應按每座聖堂的構造,和當地的合法習慣,把保存至聖聖體的聖體櫃(tabernaculum)供奉在聖堂內一處高貴、重要、明顯、裝飾雅緻,及適於祈禱的地方[125]

按常規,聖堂內只該有一個聖體櫃,應是不能移動和堅固的,又應是不易破碎及不透明的,並要常常鎖好,以儘量避免被褻瀆的危險[126]。聖體櫃在使用前,宜按《羅馬禮書》所述儀式,予以祝福[127]

315. 為能更符合其象徵意義,不應將保存至聖聖體的聖體櫃,供奉在舉行彌撒的祭台上[128]

依照教區主教的決定:

a)  可用最合宜的樣式,把聖體櫃供奉在聖所內最適當的位置,或供奉於不再用來舉行彌撒的舊祭台上(303號);但不得置於舉行彌撒的祭台。

b) 或把聖體櫃置於另一小堂內,便於信友個人朝拜聖體及祈禱[129];但這小堂要和聖堂相連接,並且是信友易於看到的地方。

 

316. 按照傳統習慣,在聖體櫃旁應點亮特殊的常明燈,燃料可採用油或蠟,用以顯示並敬禮基督的臨在[130]

317. 其他依法有關保存至聖聖體所規定的一切,都不可忽略[131]

聖 像

318. 在世上的禮儀當中,教會預嘗那在天上,即那在聖城耶路撒冷所舉行的禮儀,並以朝聖者的身分趨赴聖城,那裡有基督坐於天主的右邊。教會懷著敬意記念諸聖,渴望參與他們的團體,置身於諸聖的行列中[132]

 

因此依照教會非常古老的傳統,可以將吾主、童貞瑪利亞及聖人們的聖像,供奉在神聖場所內,供信友敬禮[133]。在聖堂內所供奉的聖像,是要誘導信友領會所舉行的信德奧蹟。因此,必須注意不得任意增多聖像的數量,並應依其合理次序供奉,以免分散信友對禮儀慶典的注意力[134]。同一位聖人,按常規,最多只可供奉一尊聖像。一般而論,供奉聖像,在聖堂的裝飾與佈置上,應以整個團體的虔誠為著眼點,並要顧及聖像的美觀和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