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眾院長書

文:摘錄自《聖五傷方濟言論集》 譯:嚴繆

你們在主內的小兄弟兼僕役方濟,以上天下地的新標誌,致候收到這信件的諸位院長。這新標誌在天主是奇偉而高妙的,但在許多會士和其他人的心目中,則少有價值。

我所請求的事,並非出自我個人,但我以最誠懇的心,請求你們執行:幾時你們認為適宜,並認為有益,即應謙遜請求神職人員,在一切之上,尊敬吾主耶穌基督的至聖體血,和用以成聖體而寫出的主的聖名和聖言、聖爵、聖布,祭台上一切飾物。凡用以舉行聖祭的種種皆應視若珍品。

如果至聖聖體供在過於簡陋的地方,神職人員應依照教會法令,將聖體移供在尊貴的處所,並加以封鎖;帶著聖體行路時,要極端恭敬,給人送聖體時,要有明智。無論何處見到主之聖名,和寫出的聖言被扔在不相宜的地方,要撿起來放在相宜的處所。

你們每次講道,應向民眾宣講補贖,並提醒民眾:凡不領主的至聖體血者不能得救(若六53-58)。司鐸在祭台上成聖體時,或帶聖體往某處去時,大眾應屈膝致敬,並頌揚、光榮、尊敬永生真實的天主(得前一9)。

要訓誨民眾,向他們宣講頌揚天主的責任。要能做到這點:無論何時,一聞鐘聲,各地民眾皆宜頌揚感謝全能大主。

凡收到此信,替自己又替負有宣道和管理弟兄之責者,抄寫它,又將其內容宣傳至終的諸位院長,要知道他們擁有上天天主的降福和我的祝福。

他們應以真誠聖善的服從聖願執行之。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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