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五週 星期五
罪的起源
讀經一:創三1-8
在上主天主所造的一切野獸中,蛇是最狡猾的。蛇對女人說:「天主真說了,你們不可吃樂園中任何樹上的果子嗎?」女人對蛇說:「樂園中樹上的果 子,我們都可吃;只有樂園中央那棵樹上的果子,天主說過,你們不可以吃,也不可摸,免得死亡。」蛇對女人說:「你們決不會死!因為天主知道,你們那天吃了 這果子,你們的眼就會開了,將如同天主一樣知道善惡。」女人看那棵果樹實在好吃好看,令人羨慕,且能增加智慧,遂摘下一個果子吃了,又給了她的男人一個, 他也吃了。於是二人的眼立即開了,發覺自己赤身露體,遂用無花果樹葉,編了個裙子圍身。當亞當和他的妻子聽見了上主天主趁晚涼在樂園中散步的聲音,就躲藏 在樂園的樹林中,怕見上主天主的面。
釋義
創世紀第三章處理一個人人都曾經經歷,卻很困難解釋清楚的問題:「罪惡」,各種宗教對於罪有不同的解讀。聖經作者描述天主(的)創造(創二 4-24),讓人明白一切的受造都是美好的。但世上的「惡」並不來自造物者,而是來自人。人受到誘惑,違反天主的命令,犯下罪行。
首先可以問,為何是「蛇」誘惑女人?生活在曠野的經驗告訴游牧民族,蛇是狡猾且會致人於死命的動物。另一方面,迦南人把蛇看做生命、繁殖力及 智慧的象徵。對信仰唯一天主者而言,蛇成了一切邪神異像的代表。作者以一句話點破迦南人關於蛇的傳說:蛇是上主天主所造的動物之一,並不是什麼神明。
蛇狡猾的的問女人:「不可吃樂園中任何樹上的果子嗎?」這個問題直接刺激人自尊驕傲的心理,女人知道所有的果子都可吃,「 只有樂園中央那棵樹上的果子不可以吃」,在樂園中似乎不是完全的自由,是有被限制的。女人的回答甚至超過天主說的,連摸也不 准,這與事實完全不合。蛇更進一步鼓勵女人,甚至大言不慚的說:「你們絕不會死!」女人抵抗不住蛇的花言巧語,也覺得禁果有強烈的吸引力,遂摘下吃了,還 給了他的丈夫一個。吃了禁果的後果,使他們害羞自己的赤身露體,甚至不敢見到天主。
吃了禁果的罪,並不是肉慾的罪過,或者貪吃的過犯,而是不聽命的罪,是人想成為天主的驕傲,想要擁有與天主一樣的智慧。結果是受到懲罰,遠離天主,遠離了美好的樂園。
福音:谷七31-37 線上廣播
耶 穌又從提洛境內出來,經過漆冬,向著加里肋亞海,到了十城區中心地帶。有人給他帶來一個又聾又啞的人,求他給他覆手。耶穌便領他離開群眾,來到一邊,把手 指放進他的耳朵裏,並用唾沫,抹他的舌頭,然後望天嘆息,向他說:「厄法達」就是說:「開了罷!」他的耳朵就立時開了,舌結也解了,說話也清楚了。耶穌遂 囑咐他們不要告訴任何人;但他越囑咐他們,他們便越發宣傳;人都不勝驚奇說:「他所做的一切都好:使聾子聽見,叫啞吧說話。」
釋義
「十城區」是指十座聯盟自治的區域,這些城市大多位於約旦河東岸,居民多為外教人,深受希臘文化及宗教的影響。耶穌在此地施行奇蹟,如同在天主選民當中所施行的相同,這證實了先知的預言:耶穌是「眾人」所期待的默西亞。
耶穌行奇蹟,有時說一句話便完成、有時用祈禱來完成。但是,這段福音中的記載,耶穌給又聾又啞的人覆手,把手指放進他的耳朵裡,並用唾沫,抹他的舌頭,似乎在一點一點的激發聾啞人的信德。
「厄法達」原是阿拉美語,意即「開了吧!」因著耶穌這個行動,初期教會從很早便在準備受洗的儀式中安排了「厄法達」的禮儀,今日教會在施行聖洗聖事時也採用這項禮節。
反省
在多元宗教的台灣,我如何體驗耶穌的救贖也包括了我們這群「外邦人」?
在傳揚信仰之時,我只注意「奇蹟的現象」,還是看到了真正福音的訊息呢?
祈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