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祿生平簡歷

  保祿擁有雙重名字:保祿和掃祿(宗十三9),約在15-5BC之間誕生於塔 爾索。當他還是「青年」時(約36歲)曾經參與了砸死斯德望的行動(宗七58);大約61-63年間,當他從羅馬獄中撰寫《費肋孟書信》時,自稱已經「年老」(費9)。

保祿描述自己是一個生活在僑居地的猶太人:「我生 …… 於以色列民族,屬於本雅明支派,是由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法律說,我是法利塞人;就熱忱說,我曾迫害過教會;就法律的正義說,是無瑕可指的。」(斐三5-6)

另外,保祿也曾談及自己早期受教育的情況。他在結束第三次福傳旅程後,回到耶路撒冷,當他出現於聖殿時,猶太人煽動群眾將他逮捕而發生暴亂,羅馬千夫長帶兵鎮壓時,保祿以希伯來話為自己辯護時說:「我原是猶太人,生於基里基雅的塔爾索,卻在這城裏長大,在加瑪里耳足前,對祖傳的法律,曾受過精確的教育;對天主我也是熱忱的,就如你們大家今天一樣。」(宗二二3)

從這些資料我們可以推斷,保祿源於一個巴勒斯坦地區、講阿拉美語的猶太家庭,和「希臘化」的猶太人有顯著的區別。由於保祿出生便具有羅馬公民身分,並從小便被送往耶路撒冷受教育,因此他的家庭必定相當富有。

根據猶太傳統,每個青年男子不但得學習法律,而且也必須學會一種維生技能,年輕的掃祿學會了「製作帳棚」(宗十八3)。這個技藝使他能夠賺取自己生活必需,而使他免於成為自己所建立的團體的負擔:「我沒有貪圖過任何人的金銀或衣服。你們自己知道:這雙手供應了我,和同我一起的人的需要。」(宗二十33-34;參閱:格前四12;格後十二13;得前二9;得後三8)

關於保祿的體型外貌,除了他在書信中偶而提及的隻字片語,我們沒有其他任何客觀的資訊:他「本人軟弱無能」(格後十10)、曾經身患重病(迦四13)、在肉體上帶有一 根奧秘的刺(格後十二7)。然而,保祿必定具有強健的體格,因為他曾遭受杖擊、石擊、經歷三次翻船,其中有一次還「在深海裏度過了一日一夜」,並且多次從「忍饑受渴,屢不得食;忍受寒冷,赤身裸體」中得以倖存(參閱:格後十一24-26)

第二世紀出現的偽經《保祿大事錄》提供了以下的描述:「他(保祿)是一個身材矮小的人、頂上童光濯濯、雙腿彎曲、外觀良好、眉毛濃密、鼻子大而平坦、優雅的、有時看起來像人,其他時候則顯的像天使。」

路加在《宗徒大事錄》中描繪他兇狠地「向主的門徒口吐恐嚇和兇殺之氣」(宗九1)。的確,當斯德望被殺害的時候,保祿不僅在場,並且贊同此行動(宗七58;八1;二二20),他自己也承認:「我曾迫害過這道,直到死地;不論男女,逮捕綑綁送入獄中;就是大司祭和整個長老團,都可給我作證;我從他們那裏領了給弟兄們的文書,往大馬士革去,有意把那裏的這樣的人加以逮捕,帶到耶路撒冷來處罰。」(宗二二4-5;參閱:迦一13-14;斐三6)

在從耶路撒冷前往大馬士革的路上(約230公里),天主子顯現給保祿,因而有了他著名的悔改,而棄絕了自己過去的一切。當保祿在耶路撒冷面對猶太人為自己辯護時,曾描述這個經驗:

「當我前行臨近大馬士革時,約在中午,忽然天上有一道大光,環射到我身上,我便跌在地上,聽見有聲音向我說:掃祿,掃祿!你為什麼迫害我?我回答說:主,你是誰?他向我說:我就是你所迫害的那個納匝肋人耶穌。同我在一起的人,只看見那光,卻聽不見那對我說話的聲音。我說:主,我當作什麼?主向我說:你起來,往大馬士革去,在那裏有人要告訴你,給你派定當作的一切事。由於那光的炫耀,我看不見了,就由我的同伴用手領著,進了大馬士革。有個人名叫阿納尼雅,是虔誠守法的人,所有住在那裏的猶太人都稱譽他。他來見我,站在旁邊向我說:掃祿兄弟,你看見罷!我當時向他一望,就看見了他。他說:我們祖先的天主,預揀了你,叫你認識他的意願,看見那位義者,並由他口中聽到聲音,因為你要向眾人,對你所見所聞的事,為他作證人。現在你還遲延什麼?起來領洗,呼求他的名,洗除你的罪惡罷!」(宗二二6-16)

對保祿而言,悔改是一個重生,使他脫離「舊人」而轉變成「新人」(參閱:哥三9;弗四24),徹底地改變了他過去的思想、意志與生命。凡他以前認為有價值的事物,現在他全都予以拋棄,為能獲得基督(參閱:斐三7-8)。

保祿是一個絕不妥協的人。做為猶太人,他毫無保留地遵從梅瑟法律;在悔改之後,基督是他生命的唯一目標:「對我而言,生活就是基督」(斐一21)。過去曾憎恨這個名字,並且為此而將許多男人、女人投入監獄;如今這個名字卻完全決定他的意志與心靈,成為他一切行動的根源。他向迦拉達人顯示他毫無保留的投身,是源自於「對天主子的信仰內;他愛了我,且為我捨棄了自己。」(迦二20)。他將整個自我、過去的所有所是,全都投入於事奉耶穌基督,為使天下萬國的人都愛耶穌。自從他被耶穌基督征服之後,他整個生命成為奔向祂的「賽跑」(參閱:斐三12)。

雖然保祿自母胎中便已被天主揀選(參閱:迦一15),然而他並非從一開始便是一位宗徒,而是後來才變成一位宗徒。他認為自己是「宗徒中最小的一個」、「像個流產兒」一般(格前十五8-9);然而,也驕傲地宣稱自己「蒙召作宗徒」(羅一1;格後五1;弟前二7;弟後一11)。

相對於伯多祿是猶太人的宗徒(參閱:迦二7),保祿將自己定位為「外邦人的宗徒」(羅十一13)。其實,當他開始宣講福音時,總是先在各個城市的猶太會堂中宣講。然而,由於猶太人拒絕福音訊息,才使保祿轉為只向外邦人宣講,就如在丕息狄雅的安提約基雅所發生的情形:「天主的聖道本來先應講給你們聽,但因你們拒而不受,並斷定自己不配得永生,看,我們就要轉向外邦人,因為主如此命我們。」(宗十三46-47)他在羅馬去世前不久,也向「猶太人的首領」宣講,「勸導他們信服耶穌」,由於這些猶太人拒絕接受,保祿遂說:「天主的這個救恩已送給了外邦人,他們將要聽從」(宗二八28)。猶太人拒絕接受福音,使保祿極為憂苦悲傷,他願意為使他們悔改而付出一切代價,即使自己和基督分離也在所不惜,他說:「我的憂愁極大,我心中不斷的痛苦;為救我的弟兄,我血統的同胞,就是被詛咒,與基督隔絕,我也甘心情願。」(羅九2-3)

保祿並非自己隨意承擔起宣講福音的工作,這是由上天交付的責任,並且被那些「教會的柱石」確認(迦一11-12;二9-10)。他毫不保留地獻身於委託給他的工作,絕不允許任何事物中止或妨礙他的宗徒熱忱。

保祿主要以三次福傳旅程執行他的宗徒使命,時間在47-49與57-58年之間,在陸地行走7800公里,海上航行9000公里,期間還偶而遭受重病打擊(迦四13)。在福傳的過程中,保祿也有一些同伴與合作者,其中最著名的是弟茂德。他們一起建立了許多信仰團體:亞細亞的迦拉達、厄弗所、哥羅森;馬其頓的斐理伯;阿哈雅的格林多。他以整個世界為目標,由安提約基雅出發,希望能到達西班牙(羅十五28)─ 當時人們所認識的「地極」之處(宗一8)。

他「白日黑夜」(得前二9)操勞工作,不斷地宣講、舉行禮儀(宗二十7)、教授要理(宗十六31-34)、並且耐心地親筆撰寫或口述信件(羅十六22;格前五9)。

根據古老的傳統,保祿於67年左右在羅馬城郊,靠近Tre Fontane的地方殉道。他安葬之處,就是今日聖保祿大殿矗立的地方。在他去世之前不久,在給弟茂德的信上寫說:「我已被奠祭,我離世的時期已經近了。這場好仗,我已打完;這場賽跑,我已跑到終點,這信仰,我已保持了。從今以後,正義的冠冕已為我預備下了,就是主,正義的審判者,到那一日必要賞給我的;不但賞給我,而且也賞給一切愛慕他顯現的人。」(弟後四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