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常年期 第三十三週 星期二
我已留下一個為了神聖的法律犧牲的榜樣
讀經一:加下六18-31
18 厄肋阿匝爾是一位傑出的經師,又是年已古稀,儀表莊嚴的人。有人用力拉開了他的口,強迫他吃豬肉;
19 但他寧願光榮捨命,不願受辱而偷生,遂自動走上刑架,
20 且把肉吐出。其實,凡決意拒絕吃違法食物的人,都該如此,雖死不辭。
21 那些監督這違法祭餐的人,因為與他有多年的交情,便把他叫到一邊,再三勸他帶著自己預備而合法可吃的肉,假裝吃王命的祭肉;
22 如此,就可免一死,而且因他與他們多年的交情,還可獲得優待。
23 但他立即作了一豪爽的決斷,這決斷相稱他的高齡和聲望,相稱他因積勞而生的白髮,和自幼至今的善行,更符合於天主所立的神聖法律。因此他說明自己的意見,告訴人快把他送到陰府裡去,說:
24 「像我這樣年齡的人,決不宜作偽,免得許多青年,想年高九十的厄肋阿匝爾也接受了外教禮俗,
25 因我的作偽和貪戀殘生,他們也都因我的緣故而誤入歧途;如此,不免在我的高齡上塗上一層污點和恥辱!
26 況且,即使目前我能逃避人的刑罰;可是,或生或死,我總逃不出全能者的手。
27 所以現在,我若是勇敢捨生,我不愧有此高齡,
28 因為我已給青年留下了一個為可敬的神聖法律,甘心慷慨犧牲的高尚榜樣。說完這話,就立刻走上刑架。
29 方才和顏悅色勸說他的人,一聽他說出這樣的話,以為他瘋了,遂改變為仇視的態度。
30 當他受重刑快要斷氣的時候,呻吟著說:「具有聖智的上主,明知我能逃脫死亡,但是,為了敬畏他,我的肉身在痛打之下,雖受到很大的疼痛,但我的心靈卻喜樂忍受這一切。」
31 他便這樣死了。他的死,不但給青年人,而且也給全國的人民,留下了剛勇的模範,和大德不凡的記錄。
釋義
《瑪加伯書下》報導的內容很大部份和《瑪加伯書上》屬於同一時期,提供了更多瑪加伯抗暴事件之前的歷史背景。敘利亞的統治者企圖用暴力強迫猶太人接受他們的宗教。他們不僅玷污了耶路撒冷聖殿,使之成為一個敬拜奧林匹克宙斯神的廟宇;更企圖以外邦的風俗習慣完全取代猶太人的信仰傳統。
第六和第七章報導了兩個虔誠猶太人誓死忠於自己信仰的事件。高齡九十的「厄肋阿匝爾」被人們強迫,違背猶太法律而食用祭祀過外邦神明的豬肉。厄肋阿匝爾並不探詢這事件關係的一個重要的或並不重要的法律;在具體的情況中,吃豬肉的確就等於否認了他的信仰。我們不可把這個寧願死亡也不被判法律的態度,視為是宗教狂熱而已,而更應反省我們自己面對信仰的態度是否認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