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常年期 第二十九週 星期三

兩種奴隸(上)

讀經一:羅六12-18

12    【弟兄們】不要讓罪惡在你們必死的身體上為王,致令你們順從它的情慾,
13  也不要把你們的肢體交與罪惡,作不義的武器;但該將你們自己獻於天主,有如從死者中復活的人,將你們的肢體獻於天主,當作正義的武器:
14  罪惡不應再統治你們,因為你們已不在法律權下,而是在恩寵權下。
15  那麼,我們因為不在法律權下,而在恩寵權下,就可以犯罪嗎?絕對不可!
16  難道你們不知道:你們將自己獻給誰當奴隸,而服從他,就成了你們所服從者的奴隸,或作罪惡的奴隸,以致死亡;或作順命的奴隸,以得正義嗎?
17  感謝天主,雖然你們曾作過罪惡的奴隸,現今你們卻從心裡聽從那傳給你們的教理規範,
18  脫離罪惡,獲得了自由,作了正義的奴隸。

釋義

藉著天主在耶穌基督內實現的救援,一切人都成了「正義」的(三24),每一個人都藉著洗禮成為基督的肢體、教會的肢體;換言之,都被接納進入天主的生命與行動中:「你們 … 是死於罪惡,在基督耶穌內活於天主的人」(六11)。保祿在羅六2-11首先講論了洗禮的意義,接著在12-23節中說明洗禮應該產生的效果。所謂「在基督耶穌內生活」並非某種靜態的所有物,而是一種希望、一個特殊的訴求。由原罪引發的所有的罪都出於「強調自我」,這一切罪惡雖然都已經被驅逐出去,都已死亡、被埋葬了;但是所有罪惡活動與掌控的空間 ── 身體 ── 現在才開始領悟自己因耶穌基督而「獲得的自由」,並學習如何度基督徒自由的生活。身體與他的肢體(12、13)是一個人具體的存在,具體展現一個人的特質與能力,從現在開始必須完全讓天主使用,每天的生活都應成為對天主的敬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