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常年期 第二十八週 星期三
猶太人的罪
讀經一:羅二1-11
1 人啊!你不論是誰,你判斷人,必無可推諉,因為你判斷別人,就是定你自己的罪,因為你這判斷人的,正作著同樣的事。
2 我們知道:對於作這樣事的人,天主必照真情判斷。
3 人啊!你判斷作這樣事的人,你自己卻作同樣的事,你以為你能逃脫天主的審判嗎?
4 難道你不知道:天主的慈愛是願引你悔改,而你竟輕視他豐厚的慈愛、寬容與忍耐嗎?
5 你固執而不願悔改,只是為自己積蓄,在天主忿怒和顯示他正義審判的那一天,向你所發的忿怒。
6 到那一天,「他要照每人的行為予以報應」:
7 凡恆心行善,尋求光榮、尊貴和不朽的人,賜以永生;
8 凡固執於惡,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人,報以忿怒和憤恨。
9 患難和困苦必加於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10 光榮、尊貴以及平安,必加於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11 因為天主決不顧情面。
釋義
保祿在《羅馬書》的基本肯定是:唯有相信並且願意放棄自以為義的人,才能夠被天主的正義拯救。但是在他正面提出這個主題之前,他先以消極的方式說明這個世界具體的情況:所有的人都拒絕認識天主,亦即拒絕承認天主、拒絕向天主感恩,因此所有的人都處於天主的「義怒」之下。不僅那些拒絕由受造物而認識並承認造物主的外邦世界是如此(羅一18-32);而猶太世界也同樣如此,因為他們不服從天主,是遭到先知指責的人民,「因為天主決不顧情面」(羅二11)。因此,羅二1對猶太人說:「你不論是誰」都不能逃脫天主的審判。只有那準備好重新反省自己的生命、願意徹底悔改的人才能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