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彭龍英)
常年期 第二十八週 星期五
亞巴郎因信成義(上)
讀經一:羅四1-8
弟兄們:我們對於按照血統作我們祖宗的亞巴郎,可以說什麼呢?如果亞巴郎是由於行為,成為義人,他就可以自誇了;但不是在天主前,因為經上說:『亞巴郎信了天主,天主就以此算為他的正義。』給工作的人工資,不算是恩惠,而是還債;但為那沒有工作,而信仰那使不虔敬的人復義之主的,這人的信德為他便算是正義,這才是恩惠。正如達味也稱那沒有功行,而蒙天主恩賜算為正義的人,是有福的一樣:『罪惡蒙赦免,過犯得遮掩的人,是有福的;上主不歸咎於他的人,是有福的。』
釋義
保祿以亞巴郎為例,說明因信成義的道理。因信成義是一種恩惠,一種福分,不是靠著行為成義。救恩不是功勳,乃是罪人、不敬虔之人「相信」而白白得到。接著,保祿再引述達味的詩(參閱詠:三二1-2)來說明罪人成義不是由於功行,而是蒙天主恩賜,天主不將罪歸咎於其人,就視其人為義。
總之保祿要強調成義在於人的相信,不在於人的功行。亞巴郎成義的過程是最佳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