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常年期 第二十四週 星期六 

你務要持守這訓令,不受玷污,無可指摘 

讀經一:弟前六13-16

13  【我兒:】我在使萬有生活的天主前和曾對般雀比拉多宣過美好誓言的基督耶穌前命令你,
14  務要保守這訓令,不受玷污,無可指摘,直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顯現:
15  在預定的時期使人看見這顯現的,是那真福,惟一全能者,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16  是那獨享不死不滅,住於不可接近的光中,沒有人看見過,也不能看見的天主。願尊崇和永遠的威權歸於他!阿們。

釋義

《弟茂德前書》最後的結束部分是作者對這位教會領導者急切的勸言(11-16)。第14節是整段勸言的綜合:「務要保守這訓令,不受玷污,無可指摘,直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顯現」。這裡的「訓令」其實是指弟茂德所得到的「使命」,他在接受主教職務的時候,在許多見證人面前接受這使命。因此,他對整個信仰團體擔負照顧領導的義務。這個職務的效期是「直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顯現」,換句話說是整個有生之年。對這部作品的作者而言,主耶穌的再度來臨並不是即將發生的事,而是在一個「預定的時期」(15)才會出現。他所關心的是,直到那天來臨之時,能夠確保宗徒性傳統忠實而純正地繼續傳遞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