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常年期 第十三週 星期一

亞巴郎替索多瑪求情

讀經一:創十八16-33

16  後來那三人由那裡起身,望著索多瑪前行;亞巴郎送他們,也一同前行。
17  上主說:「我要作的事,豈能瞞著亞巴郎?
18  因為他要成為一強大而又興盛的民族,地上所有的民族,都要因他蒙受祝福;
19  何況我揀選了他,是要他訓令自己的子孫和未來的家族,保持上主的正道,實行公義正道,好使上主能實現他對亞巴郎所許的事。」20
  上主於是說:「控告索多瑪和哈摩辣的聲音實在很大,他們的罪惡實在深重!
21  我要下去看看,願意知道:是否他們所行的全如達到我前的呼聲一樣。」
22  三人中有二人轉身向索多瑪走去;亞巴郎卻仍立在上主面前。
23  亞巴郎近前來說:「你真要將義人同惡人一起消滅嗎?
24  假如城中有五十個義人,你還要消滅嗎?不為其中的那五十個義人,赦免那地方嗎?
25  你決不能如此行事,將義人同惡人一併誅滅;將義人如惡人一樣看待,你決不能!審判全地的主,豈能不行公義?」
26  上主答說:「假如我在索多瑪城中找出了五十個義人,為了他們我要赦免整個地方。」
27  亞巴郎接著說:
28  「我雖只是塵埃灰土,膽敢再對我主說:假如五十個義人中少了五個怎樣?你就為了少五個而毀滅全城嗎?」他答說:「假如我在那裡找到四十五個,我不毀滅。」
29  亞巴郎再向他進言說:「假如在那裡找到四十個怎樣?」他答說:「為了這四十個我也不做這事。」
30  亞巴郎說:「求我主且勿動怒,容我再進一言:假如在那裡找到三十個怎樣?」他答說:「假如在那裡我找到三十個,我也不做這事。」
31  亞巴郎說:「我再放膽對我主進一言:假如在那裡找到二十個怎樣?」他答說:「為了這二十個,我也不毀滅。」
32  亞巴郎說:「求我主且勿動怒,容我最後一次進言:假如在那裡找到十個怎樣?」他答說:「為了這十個我也不毀滅。」
33  上主向亞巴郎說完話就走了;亞巴郎也回家去了。

釋義

這段聖經經文最困難之處是20-33節中天主和亞巴郎的對話。這個對話和17-19節中天主的自言自語相似,其內容已不是「敘述」,而是一種「教導」,應該不是古老傳統流傳下的材料,比較可能是出自聖經作者自己的靈感。

在天主和人往來的歷史中,亞巴郎具有獨特的意義,他認識天主的計畫,瞭解天主的心思。他是天主所熟識信賴的人,因此也是天主身邊的中介者和代禱者,就如後來歷史中的先知一樣。

在亞巴郎和天主的對話中,出現一個對於後來以色列非常重要的問題:天主的審判將如何決定?決定於多數的罪人?還是決定於少數無辜的人?或者每個人將得到自己的審判?這裡的重點並非天真的與天主討價還價,而是關於天主正義的問題。「審判全地的主」是正義的,同時也是仁慈的。祂接受人的一體性:有少數的「義人」就夠了,能夠拯救許多不信天主的人。基督信仰最後終於領悟:只有「一個」真正的「義人」,祂以十字架上的犧牲而拯救了許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