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常年期 第二十一週 星期三

誰若不願意工作,就不應當吃飯。

讀經一:得後三6-10、16-18

弟兄們,我們還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們,要遠離一切游手好閒,或不按得自我們的傳授生活的弟兄。
你們自己原來知道該怎樣效法我們,因為我們在你們中沒有閒散過,
也沒有白吃過人的飯,而是黑夜白日辛苦勤勞地操作,免得加重你們任何人的負擔。
這不是因為我們沒有權利,而是為以身作則,給你們立榜樣,叫你們效法我們;
10  並且當我們在你們那裡的時候,早已吩咐過你們:誰若不願意工作,就不應當吃飯,

16  願賜平安的主,親自時時處處賜給你們平安!願主與你們眾人同在!
17  我保祿親筆問候,這是我每封信的記號;這是我的字體。
18  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恩寵與你們眾人同在!

釋義

《得撒洛尼後書》的作者在結尾部份,以尖銳的語氣責備那些躲避工作的團體成員,因為他們成為團體的負擔,也使團體外的人有指責團體的理由。在《得撒洛尼前書》作者已經指責對團體中懶惰的成員(得前四11-12),看起來當時以相對緩和的語言說出的指正並沒達到效果。作者這裡所指責的是那些不持守團體的「傳統」,度著「閒散」生活,卻不肯為團體作出貢獻的人。作者提醒他們,要記得他的教導與榜樣(得後8-10),並因「主耶穌基督」要求團體幫助這些人重返理智的生活,使他們也能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