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常年期 第十四週 星期三

天主的仁慈

經文:歐十一1-4, 8-9

【上主這樣說:】當以色列尚在童年時,我就愛了他;從在埃及時,我就召叫他為我的兒子。
2   可是我越呼喚他們,他們越遠離我,去給巴耳獻祭,向偶像進香。
3  是我教了厄弗辣因邁步,雙臂抱著他們,但他們卻不理會是我照顧了他們。
4  是我用仁慈的繩索,愛情的帶子牽著他們,我對他們有如高舉嬰兒到自己面頰的慈親,俯身餵養他們。

8  厄弗辣因!我怎能捨棄你?以色列!我怎能拋掉你?我怎能使你如同阿德瑪,待你如同責波殷?我的心已轉變,我的五內已感動;
9  我不再按我的盛怒行事,不再毀滅厄弗辣因,因為我是天主而不是人,是在你中間的聖者,而不是伏於城門的仇敵。

釋義

今日的讀經在「」與「盛怒」之間擺盪,不過,在提到「盛怒」之時,卻同時出現兩次「不再」(9)。

天主在這裡訴說祂對以色列的愛,這是我們在舊約中很少碰見的情況。這是父親的愛,教導孩子行走,並在路的終點伸開雙臂等待著擁抱孩子;這是母親的愛,「俯身餵養」自己的孩子。這是「當以色列尚在童年」之時(1),這裡也同時回憶以色列出「埃及」的事件。但是,以色列子民卻「遠離」天主,甚至「去給巴耳獻祭,向偶像進香」(2),完全不理會是天主擁抱、拯救、「照顧了他們」(3)。然而,天主的回應卻不是憤怒,而是痛苦的控訴。

這短短的幾節經文是整個以色列歷史的縮影:召叫和揀選(1)、雖然有先知的警告卻仍然墮落跌倒(2)、審判(5-6)、和好與拯救(7-9)。以色列的得救並不是因為他們悔改,而是因為天主自己先「轉變」(8)。因為以色列根本沒有能力悔改,而是在審判實現之後,天主自己先「轉變」:從盛怒轉變為憐憫與愛。經由這個主動的轉變,天主證明自己是「聖者」:祂自由地、並超越一切地實現祂的救援意志,完全不因人的不忠與失敗而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