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常年期 第六週 星期五

沒有行為的信德是死的

讀經一:雅二14-24,26

14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德,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難道這信德能救他嗎?
15  假設有弟兄或姐妹赤身露體,且缺少日用糧,
16  即使你們中有人給他們說:「你們平安去罷!穿得暖暖的,吃得飽飽的!」卻不給他們身體所必需的,有什麼益處呢?
17  信德也是這樣:若沒有行為,自身便是死的。
18  也許有人說:你有信德,我卻有行為;把你沒有行為的信德指給我看,我便會藉我的行為,叫你看我的信德。
19  你信只有一個天主嗎!你信得對,連魔鬼也信,且怕得打顫。
20  虛浮的人啊!你願意知道信德沒有行為是無用的嗎?
21  我們的祖宗亞巴郎,把他的兒子依撒格獻在祭壇上,不是由於行為而成為義人的嗎?
22  你看,他的信德是和他的行為合作,並且這信德由於行為纔得以成全,
23  這就應驗了經上所說的:『亞巴郎相信了天主,因而這事為他便算是正義,』得被稱為『天主的朋友』。
24  你們看,人成義是由於行為,不僅是由於信德。

26  正如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同樣信德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釋義

有些人認為雅二14-26和保祿宗徒在羅三28的教導相互抵觸:「我們認為人的成義,是藉信德,而不在於遵行法律。」因為《雅各伯書》非常強調人的具體作為。其實二者的教導彼此並不衝突。因為保祿所談論的是梅瑟法律所要求的「功行」(割損、潔淨法律等)並不會使人在天主面前成為義人,對耶穌所帶來的新的救援中根本無足輕重;而且「耶穌的兄弟」雅各伯也公開贊同這個意見(參閱:宗十五19-20)。另一方面,保祿自己也已經澄清了關於他的教導所產生的誤解(參閱:羅六1-23)。雅各伯和保祿二人所主張的是一致的:信仰本身必須是生活的、有效果的,必須藉著愛的行為來證明(雅一21-27),沒有愛的行為,一切信仰宣誓或敬天禮儀都是空洞無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