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四旬期 第二週 星期三

福音前歡呼

福音前歡呼詞4

耶穌論權位

福音:瑪二十17-28

17  耶穌上耶路撒冷去,暗暗把十二個門徒帶到一邊,在路上對他們說:
18  「看,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於司祭和經師,他們要定他的死罪;
19  並且要把他交給外邦人戲弄、鞭打、釘死;但第三天,他要復活。」
20  那時,載伯德兒子的母親,同自己的兒子前來,叩拜耶穌,請求他一件事。
21  耶穌對她說:「你要什麼?」她回答說:「你叫我的這兩個兒子,在你王國內,一個坐在你的右邊,一個坐在你的左邊。」
22  耶穌回答說:「你們不知道你們所求的是什麼,你們能飲我將要飲的爵嗎?」他們說:「我們能。」
23  耶穌對他們說:「我的爵你們固然要飲;但坐在右邊或左邊,不是我可以給的,而是我父給誰預備了,就給誰。」
24  那十個聽了,就惱怒他們兩兄弟。
25  耶穌叫過他們來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首長主宰他們,有大臣管轄他們。
26  在你們中卻不可這樣;誰若願意在你們中成為大的,就當作你們的僕役;
27  誰若願意在你們中為首,就當作你們的奴僕。
28  就如人子來不是受服事,而是服事人,並交出自己的生命,為大眾作贖價。」

瑪二十17-19記載耶穌第三次預言自己的苦難、死亡與復活;接下來20-28報導了門徒們的回應。讓人驚訝的是,門徒們所想的只是耶穌的許諾:祂的門徒將坐在十二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支派(參閱:瑪十九28)。因此,載伯德的兩個兒子在母親陪同下,前來請求耶穌,在這個審判中讓他們坐在高位。耶穌的回答一方面是拒絕,另一方面則更是一個邀請。坐在寶座上不是當下的問題;門徒們首先應該和耶穌一起走上苦難道路。耶穌對自己的生命道路的理解是成為服務的僕人,並為一切人交出性命。同樣的,門徒們蒙召是為了服務,而非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