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四旬期 第一週 星期五

福音前歡呼

福音前歡呼詞1

與人和好

福音:瑪五20-26   線上播放

20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們說:我告訴你們: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你們決進不了天國。
21  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不可殺人!』誰若殺了人,應受裁判。
22  我卻對你們說: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傻子」,就要受議會的裁判;誰若說「瘋子」,就要受火獄的罰。
23  所以,你若在祭壇前,要獻你的禮物時,在那裡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
24
  就把你的禮物留在那裡,留在祭壇前,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
25  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趕快與他和解,免得對頭把你交與判官,判官交給差役,把你投在獄裡。
26  我實在告訴你:非到你還了最後的一文,決不能從那裡出來。

釋義

所謂「義德」,就是人在天主前正確的行為。這是經師和法利塞人最關心的事。但是,耶穌所要求的不再和他們所要求的一樣,而是完全不同的要求。瑪五21-48連續記載六個尖銳對立的態度,使人清楚看出,新的義德和舊的義德之間的區別。

我卻對你們說 …」:耶穌重新說出天主曾經藉著梅瑟所說的話。天主的審判不是依據人的外在行為,而是根據人內心的抉擇。以「殺人」為例:發怒和怨恨就如實際殺人一樣嚴重。乍聽之下,這樣的評價讓人驚訝;但是誰若真正相信天主是愛,所有近人都是自己的兄弟姊妹,便會明白這是唯一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