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論聖經的默感及其解釋

第三章 論聖經的默感及其解釋

第三章  論聖經的默感及其解釋

聖經的默感和真理

11、

在聖經內以文字記載陳述的天主啟示,是藉聖神的默感而寫成的,因此慈母教會基於宗徙的信仰,把舊約與新約的全部經典,同其所有各部份,奉為聖經正典。因此,這些藉聖神的默感而寫成的書(參閱:若廿31;弟後三16;伯後一19-21;三15-16),以天主為其著作者,並如此的被傳授給教會。在編寫聖經的工作中,天主揀選了人,運用他們的才智及能力,天主在他們內,並藉他們工作,使他們像真正的著作者,以文字只傳授天主所願意的一切。

因為受默感的聖經作者所陳述的一切,應視為是聖神的話,故此理當承認聖經是天主為我們的得救,而堅定地、忠實地、無錯誤地、教訓我們的真理。因此,「所有由天主默感來的聖經,為教訓、為督責、為矯正、為教導人學正義都是有益的,為使天主的人成為齊全的,準備他行各種善工」(弟後三16-17)。

如何解釋聖經

12、

既然天主在聖經裏是藉人並用人的方式說了話,講解聖經的人為明瞭天主願意同我們交談什麼,當注意尋找聖經寫作人真正願意表達的是什麼,以及天主願意用他們的話顯示的是什麼。

為探討聖經作者的本意,在各種方法中,也當注意到「文學類型」(Genera litteraria),因為藉各式各樣的歷史、預言「詩歌,或其他類型,陳述的及表達的真理彼此各有不同。故此,釋經者必需尋找聖經作者在固定的環境中,按他們的時代與他們的文化背景,用當時通用的文學類型,企圖表白及表白出來的意思。於是,為正確地了解聖經寫作者所欲陳述的,應當注意到聖經寫作者的時代所流行的,以及當代習用的感受說話和敘述的方式,也當注意到同時代的人們,彼此往來慣用的那些方式。

聖經既由聖神寫成,就該遵照同一的聖神去閱讀去領悟。為正確地去探討聖經原文的意義,尚須勤加注意全部聖經的內容及統一性,顧及整個教會活的傳授,並與信德相比照(analogia fidei)。釋經者的職務是遵守這些規則,努力更徹底地去瞭解聖經的意義;幾乎經過這樣的研究,教會的審斷才臻於成熟。因此這一切關於解釋聖經的原則,最後當置於教會的定斷之下,因為教會擔任保管及解釋天主言語的使命與天職。

天主的「屈尊就卑」

13、

在聖經內,天主的永遠智慧,雖無損於其真理及聖善,卻展露了奇妙的「屈尊就卑」。「為叫我們學習天主不可言喻的仁慈,天主預先顧慮到我們的本性:用了多麼適合的言語」。因為天主的言語,用人的言語表達出來,相似人的言語,恰像往昔天父的聖言,在取了人性孱弱身軀之後,酷似我人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