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十八週 星期三

常年期 第十八週(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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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探的不信

讀經一:戶十三1-2、25~十四1、26-29、34-35

1  上主訓示梅瑟說:
2  「你要派遣一些人去窺探我要賜給以色列子民的客納罕地;每一宗族支派應派遣一人去,個個都應是他們中的領袖。」

25  四十天後,他們由偵探的地方回來,
26  到了帕蘭曠野的卡德士去見梅瑟、亞郎和以色列子民的全會眾,給他們和全會眾報告,叫他們看那地方的果子。
27  他們向梅瑟報告說:「我們到了你派遣我們去的那個地方,實在是流奶流蜜的地方;這是那地方的出產。
28  只是住在那地方的人強盛,城鎮堅固廣大,而且我們在那裡也見到了阿納克的後裔。
29  阿瑪肋克人住在乃革布地方;赫特人、耶步斯人和阿摩黎人住在山區;客納罕人住在海濱和約但河沿岸一帶。」
30  加肋布使百姓在梅瑟前鎮靜說:「我們儘管上去,必要佔領那地方。我們必能戰勝。」
31  但是與他同去的人卻說:「我們不能前去攻打那民族,因為他們比我們強盛。」
32  於是他們在以色列子民中,對所偵探的地方散佈謠言說:「我們偵探所經過的地方,是個吞噬當地居民的地方;我們在那裡所見到的民族,都是高大的人。
33  在那裡還見到了巨人,即巨人的後裔,阿納克的子孫;我們看自己好像是蚱蜢;在他們看來,我們也實在如此。」

1  全會眾都大聲喧嚷,人民哭了一夜。

26  上主吩咐梅瑟和亞郎說:
27  「這個邪惡的會眾抱怨我要到幾時?以色列子民抱怨我的話我都聽見了。
28  你對他們說:我以我的生命起誓: ─ 上主的斷語 ─ 我必照你們在我耳中所說的話,對待你們:
29  你們中凡二十歲以上登過記的,凡抱怨過我的,都要倒斃在這曠野中。

34  你們偵探那地方的日子,共計四十天,一天算一年,你們應受四十年的罪罰,叫你們知道我放棄你們是什麼一回事。
35  我上主既說了,也必對這聚集反抗我的邪惡會眾這樣做:在這曠野他們都要滅絕,在這裡都要死盡。」

釋義

天主把客納罕地許諾給亞巴郎和他的後裔,做為他們永遠的產業(創十七8)。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之後,在曠野中遷徙,似乎一步步地接近了天主許諾實現的 時刻。如今卻發生了一件超乎他們期待的事:那些奉派前去窺探許諾之地的人回來覆命,帶回來的卻是壞消息。除了若蘇厄和加肋布之外,全體民眾都又開始抱怨, 並轉為憤怒,甚至要求回到埃及(出十四1-4)。在這裡,天主的忍耐似乎達到極限,甚至於超過了限度。

今日的學者多認為,這段敘述完成於巴比倫放逐結束時期。當時的猶太人再次面對相同的問題:是否要返回天主許諾之地?許多人面對新的開始感到害怕,而選擇留在放逐之地 ─ 巴比倫。這樣的情況在天主子民的歷史中一再重複發生,也在每一個人的生活中重複發生。


福音:瑪十五21-28    線上播放

21  耶穌離開那裡,就退往提洛和漆冬一帶去了。
22  看,有一個客納罕婦人,從那地方出來喊說:「主,達味之子,可憐我罷!我的女兒被魔糾纏的好苦啊!」
23  耶穌卻一句話也不回答她。他的門徒就上前求他說:「打發她走罷!因為她在我們後面不停地喊叫。」
24  耶穌回答說:「我被派遣,只是為了以色列家失迷的羊。」
25  那婦人卻前來叩拜他說:「主,援助我罷!」
26  耶穌回答說:「拿兒女的餅扔給小狗,是不對的。」
27  但她說:「是啊!主,可是小狗也吃主人桌子上掉下來的碎屑。」
28  耶穌回答她說:「啊!婦人,你的信德真大,就如你所願望的,給你成就罷!」從那時刻起,她的女兒就痊愈了。

釋義

拿兒女的餅扔給小狗,是不對的。」餅是給兒女吃的,而不是給狗。對一個為女兒祈求醫治的母親而言,這實在是一句非常殘酷的言語。這是那個時代一個猶太人對外邦女人會講的話。到底這位婦女哪來的勇氣,繼續不斷地祈求耶穌?到底什麼原因讓耶穌答應了她的祈求?耶穌自己給了答案:「你的信德」。這裡和葛法翁的百夫長(瑪八5-13)的故事一樣,已經展現了福音後來的發展:福音將在外邦世界找到更多相信的人,超過猶太世界。耶穌俯聽了外邦婦女的祈禱,回應了她的信德。對耶穌的門徒而言,這也是一個難以置信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