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祿書信所顯示的保祿人格特質(4)

保祿堅持福音的自由,在任何場合絕不妥協。由於過去猶太法律對於食物與用餐有些禁令,但已被福音所廢除,保祿曾為此而有勇氣當面反對伯多祿(參閱:迦二14),甚 至指責他是「虛偽作假」(迦二13)。保祿也曾經為類似理由不惜和巴爾納博決裂,雖然巴爾納博曾在宗徒前為他辯護(宗九26-27),並把他由塔爾索領出,介紹給安提約基雅教會(參閱:宗十一25)。在他們正準備展開第二次福傳旅程之時,他們之間產生嚴重不同的意見,而導致分手,甚至從此後再沒有聚在一起(宗十五39)。

耶穌曾經教導:「你們白白得來的,也要白白分施。」(瑪十8)保祿完全遵守這個命令,宣揚福音而完全不求回報:「我的報酬是什麼呢?就是傳佈福音時白白地去傳,不享用我在傳福音上所有的權利。」(格前九18;參閱:格後十一7)他自己親手勞作以賺取生活所需,確保自己不成為從他接受福音的團體的負擔(參閱:宗二十33-34;格前四12;格後十二13;宗十八3;得前二9)。

保祿不僅不從福傳使命中獲取個人利益,他更是一個非常謙遜、單純的人,絕不驕矜誇耀,或自我吹噓。他自認是「一切聖徒中最小的」(弗三8)。雖然他擁有超乎尋常的卓越能力,卻告訴厄弗所的長老們:他「以極度的謙遜 …… 而忠信事奉主。」(宗二十19)他在《格林多人前書》中寫到:「我從前到你們那裡時,也沒有用高超的言論或智慧,給你們宣講天主的奧義,因為我曾決定,在你們中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這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而且當我們到你們那裡的時候,又軟弱,又恐懼,又戰兢不安 ……」(格前二1-3)

然而,保祿的謙遜並不妨礙他多次自薦為信仰的典範:「我求你們:你們要效法我!」(格前四16;十一1;參閱:斐三17;四9;弟後三10)有時候他的風格有些專制,言詞尖銳(參閱:迦五12), 尤其當他企圖約束信友們的驕傲自大時,或者駁斥那些干擾團體的人時。然而另一方面,當他到達格林多時也是真的既謙遜又順服:當我「到你們那裡的時候,又軟弱,又恐懼,又戰兢不安」(格前二3);說明自己絕無取代基督的意思:「我們不是宣傳我們自己,而是宣傳耶穌基督為主」,保祿真的為了「耶穌的緣故」成為他們的「奴僕」(格後四5)。他僅僅是基督的中介,是可有可無的,唯有基督無論何時何地都「必須為王」(格前十五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