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祿書信所顯示的保祿人格特質(1)

新約作者中,唯有保祿給我們留下一些關於自己身世背景的資訊,而且都是在他表達自己是應該被跟隨的模範,或者為自己宗徒身分辯護之時(參閱:格前十五1-11;迦一13-二21;斐一12-26,三2-21)。他的信件顯示出他多才多藝的人格特質、性情、精神上的父性、熱情、以及宣揚福音的勇氣。他展現的形象是不變的、永不疲累的人,並且絕不屈服於任何人或任何事。

保祿生命中不斷遭受苦難,他的經歷使人想起耶穌曾經說過的話:「如果人們迫害了我,也要迫害你們。」(若十五20;參閱:瑪十17-24;路二一12)保祿清楚地知道,「凡是願意在基督耶穌內熱心生活的人,都必要遭受迫害」(弟後三12)。同時相信人「必須經過許多困難,纔能進入天主的國」(宗十四22)。

他的皈依建基於個人的經驗。他在《格林多前書》中寫到:「直到此時此刻,我們仍是忍饑受渴,衣不蔽體,受人拳打,居無定所,並且親手勞碌操作。」而他的回應完全是福音性的:「被人咒罵,我們就祝福;被人迫害,我們就忍受;被人誹謗,我們就勸戒;直到現在,我們仍被視為世上的垃圾和人間的廢物。」(格前四11-13)

而在他的《格林多後書》中提到,他「在萬般的痛心憂苦中,流著許多淚給你們寫了信」(格後二4),他「吹噓」自己比其對手堅強,因為他的「苦難」與「軟弱」:「他們是希伯來人?我也是。他們是以色列人?我也是。他們是亞巴郎的苗裔?我也是。他們是基督的僕役?我瘋狂地說:我更是。論勞碌,我更多;論監禁,更頻繁;論拷打,過了量;冒死亡,是常事。被猶太人鞭打了五次,每次四十下少一下;受杖擊三次;被石擊一次;遭翻船三次;在深海裏度過了一日一夜,又多次行路,遭遇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由同族來的危險、由外邦人來的危險、城中的危險、曠野裏的危險、海洋上的危險、假弟兄中的危險;勞碌辛苦,屢不得眠;忍饑受渴,屢不得食;忍受寒冷,赤身裸體;除了其餘的事以外,還有我每日的繁務,對眾教會的掛慮。誰軟弱,我不軟弱呢?誰跌倒,我不心焦呢?若必須誇耀,我就要誇耀我軟弱的事。主耶穌的天主和父,那應受頌揚於永遠的,知道我不撒謊。我在大馬士革時,阿勒達王的總督把守了大馬士革人的城,要逮捕我,而我竟被人用籃子從窗口,沿著城牆繫下,逃脫了他的手。若必須誇耀 ─ 固然無益 ─ 我就來說說主的顯現和啟示。我知道有一個在基督內的人,十四年前,被提到三層天上去 ─ 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惟天主知道 ─ 我知道這人 ─ 或在身內,或在身外,我不知道 ─天主知道 ─ 他被提到樂園裏去,聽到了不可言傳的話,是人不能說出的。對這樣的人,我要誇耀;但為我自己,除了我的軟弱外,我沒有可誇耀的。其實,即使我願意誇耀,我也不算是狂妄,因為我說的是實話;但是我絕口不談,免得有人估計我,超過了他在我身上所見到的,或由我所聽到的。免得我因那高超的啟示而過於高舉我自己,故此在身體上給了我一根刺,就是撒殫的使者來拳擊我,免得我過於高舉自己。關於這事,我曾三次求主使它脫離我;但主對我說:「有我的恩寵為你夠了,因為我的德能在軟弱中才全顯出來。」所以我甘心情願誇耀我的軟弱,好叫基督的德能常在我身上。為此,我為基督的緣故,喜歡在軟弱中,在凌辱中,在艱難中,在迫害中,在困苦中,因為我幾時軟弱,正是我有能力的時候。」(格後十一21〜十二10)

保祿也告訴格林多人:「自從我們到了馬其頓,我的肉身沒有得到一點安寧,反而處處遭難:外有爭鬥,內有恐懼。」(格後七5)他內心的平安與對於福傳的堅持而不斷地遭受嚴厲的考驗,然而他總是知道從何處找到更新的力量:我們不「倚靠自己,而只倚靠那使死人復活的天主」(格後一9)。他完全確信,不論自己或生或死,總要叫基督在他身上受頌揚(參閱:斐一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