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二十六主日

富翁和拉匝祿的比喻 【福音:路十六19-31】

19「有一個富家人,身穿紫紅袍及細麻衣,天天奢華地宴樂。
20另有一個乞丐,名叫拉匝祿,滿身瘡痍,躺臥在他的大門前。
21他指望藉富家人桌上掉下的碎屑充饑,但只有狗來舐他的瘡痍。
22那乞丐死了,天使把他送到亞巴郎的懷抱裏。那個富家人也死了,被人埋葬了。
23他在陰間,在痛苦中舉目一望,遠遠看見亞巴郎及他懷抱中的拉匝祿,
24便喊叫說:父親亞巴郎!可憐我罷!請打發拉匝祿用他的指頭尖,蘸點水來涼潤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燄中極其慘苦。
25亞巴郎說:孩子,你應記得你活著的時候,已享盡了你的福,而拉匝祿同樣也受盡了苦。現在,他在這裏受安慰,而你應受苦了。
26除此之外,在我們與你們之間,隔著一個巨大的深淵,致使人即便願意,從這邊到你們那邊去也不能,從那邊到我們這邊來也不能。
27那人說:父親!那麼就請你打發拉匝祿到我父家去,
28因為我有五個兄弟,叫他警告他們,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29亞巴郎說:他們自有梅瑟及先知,聽從他們好了。
30他說:不,父親亞巴郎!倘若有人從死者中到了他們那裏,他們必會悔改。
31亞巴郎給他說:如果他們不聽從梅瑟及先知,縱使有人從死者中復活了,他們也必不信服。」

【經文脈絡】

上個主日的福音講述耶穌教導門徒正確使用財富的態度(路十六1-13),當時也有一些法利塞人在場,他們因此而嘲笑並批評耶穌,面對這個情況,耶穌駁斥法利塞人(14-18),最後向他們講述今日的基督徒十分熟悉的「富翁與拉匝祿的比喻」(路十六19-31)。教會邀請信仰團體在這個主日感恩禮中,再次一起聆聽這個比喻。整個比喻具有雙重的結構,先是有關兩個人物生前(19-21)與死後情況的描述(22-23),接著是兩組對話(24-31);故事的推展生動有趣,我們按著順序加以說明。

人物介紹(19-21)

比喻的一開始介紹兩個主要的角色,一位富翁和一個乞丐。經文對於富翁的介紹非常簡單,沒有提及名字和住處,只強調他享受著極盡奢華的生活。相對而言,有關乞丐的描述則詳盡的多,不但詳細說明他的悲慘窘境:孤獨無助地躺在富翁家門口,身體暴露在狗群和各種危險之中;也指出乞丐的名字叫做「拉匝祿」。「拉匝祿」是翻譯成希臘文的名字,希伯來原文是「厄里厄則爾」,意思是「天主幫助」,這是猶太社會中常見的名字(參閱:創十五2;若十一)。

二人的結局(22-23)

故事非常精簡的描述拉匝祿的結局:他死後被送到亞巴郎的懷抱中,猶太傳統相信亞巴郎早已經和天主生活在一起(參閱:路十三28;瑪八11)。比喻接著非常詳細地按照猶太的思想方式敘述富翁的死亡、埋葬,以及他在陰間的悲慘境遇。二人生前和死後的情況剛好對調:富翁生前在豪宅內日日宴飲享樂,拉匝祿只能躺臥在豪宅門前,忍受野狗的侵襲;然而二人死亡以後,富翁卻只能在陰間(天堂外)忍受折磨,痛苦地仰望在天堂內享福的拉匝祿。

第一段對話(24-26)

在富翁和亞巴郎的第一段對話中,自稱是「兒子」的富翁求亞巴郎,派遣他所熟識的拉匝祿來減輕他的痛苦。亞巴郎卻要他回憶自己和乞丐過去的生活,並且告訴富翁現在所轉換的情況是合理的。亞巴郎的這段話反映出猶太傳統有關「報復」或「報酬」的教導(參閱:路一53,六20-26)。亞巴郎同時告訴富翁,人死後和生前的情況大不相同:在生前,如果富翁願意便可以輕易地接近乞丐,但在死後,二人之間則存在一個不能跨越的鴻溝。

第二段對話(27-31)

第二段對話具有一個雙重的結構,富翁首先呼喊亞巴郎為「父親」!(主日感恩祭典翻譯為「祖宗」,非常不恰當!)並向亞巴郎祈求另外一個恩典。這位富翁請求亞巴郎派遣拉匝祿去「警告」自己的弟兄們,好使他們能夠得救。「警告」一字按原文字義更好直接翻譯為「作見證」,這是路加常常採用的初期教會宣講常用的表達方式(參閱:宗十42,十七31)。

亞巴郎回答富翁的話「活著的人有梅瑟和先知的教導已經足夠」,也同樣地反映初期教會的宣講方式(參閱:路二四27、44;宗三21-25)。富翁則辯駁說:由亡者中帶回來的訊息超越先知的教導,可以促使人「悔改」;亞巴郎卻回答說:聆聽復活者和聆聽梅瑟與先知們其實是緊密相關的,不聽從梅瑟和先知的人,也不會聽從由死亡中復活的人。

整個比喻隨著這個教導而結束,而這個結束語非常具有路加作品的特色:「悔改」本是一切宣講的最終目標,而所謂「有人由死亡中復活了」,當然使讀者立刻聯想到耶穌基督。

和若望福音的關連

比喻的結尾所說的「縱使有人從死者中復活了,也無法使人信服」,使人想起若望福音十一章耶穌復活拉匝祿的故事。根據若望所記載的故事,拉匝祿的復活不但沒有讓猶太宗教政治領導人物相信耶穌,反而促使公議會做出殺死耶穌的決議。

【綜合反省】

這個比喻以對話的形式描述富翁的命運,對讀者提出深刻的教導,整個敘述含有高度的「警告」意味。警告當時的聽眾以及日後的讀者,不要和這位「富翁」一樣,應該按著生命的法律善度生活,以免成為「聾子」,以致於連由死亡復活者所帶來的訊息也無法聆聽。

就整個路加福音第十六章的脈絡來看,路加運用這個故事指責當時信仰團體的敵人,控訴他們大多貪愛錢財,因此而不接受耶穌復活的福音喜訊。對今日的讀者而言,主基督也藉著這個故事警告我們錢財的危險。但是福音並未通盤否定錢財的價值,而是指出財富可能使人盲目,把人引入絕對的自我中心,自己封閉心門,無法對先知的教導以及復活的喜訊開放,更看不見生活周遭需要援助的弟兄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