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二十八主日

婚宴的比喻【福音:瑪二二1-14】

那時候,
1耶穌又開口用比喻對他們說:
2「天國好比一個國王,為自己的兒子辦婚宴。
3他打發僕人去召被請的人來赴婚宴,他們卻不願意來。
4又派其他的僕人去,說:你們對被請的人說:看,我已經預備好了我的盛宴,我的公牛和肥畜都宰殺了,一切都齊備了,你們來赴婚宴罷!
5他們卻不理:有的往自己的田裡去了,有的作自己的生意去了;
6其餘的竟拿住他的僕人,凌辱後殺死了。
7國王於是動了怒,派自己的軍隊消滅了那些殺人的兇手,焚毀了他們的城市。
8然後對僕人說:婚宴已經齊備了,但是被請的人都不配。
9如今你們到各路口去,凡是你們所遇到的,都請來赴婚宴。
10那些僕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到的,無論壞人好人,都召集了來,婚宴上就滿了坐席的人。
11國王進來巡視坐席的客人,看見在那裡有一個沒有穿婚宴禮服的人,
12便對他說:朋友,你怎麼到這裡來,不穿婚宴禮服?那人默然無語。
13國王遂對僕役說:你們捆起他的腳和手來,把他丟在外面的黑暗中:在那裡要有哀號和切齒。
14因為被召的人多,被選的人少。」

【經文脈絡】

本主日的福音內容是前兩個主日經文的延續發展:司祭長和法利塞人聽了「二子」和「園戶」的比喻之後,發現耶穌是針對他們講的,就想逮住祂,耶穌卻又開口給他們說了一個「婚宴」的比喻(瑪二二1-14)。主教團禮儀委員會出版的主日感恩祭典,將這個主日的福音分為「長式」和「短式」兩種誦讀方式,這種分法不僅是按內容分段,而且也恰好反映出經文的不同形成階段。所謂短式是瑪二二1-10,這一段經文是比喻本身;而長式則是加上11-14節的經文,這部分應該是瑪竇對比喻所做的應用與發揮。我們認為在感恩禮中,應該誦念完整的福音經文。

原始的比喻

路十四16-24以及(偽)《多默福音》No.64也記載了這個婚宴的比喻,將它們和瑪二二1-10的經文相比較,就可以看出這些福音中的經文應該是根據一個非常簡單的比喻發展出來的。這個原始的比喻大概含有下列基本內容:

「有一個人舉辦晚宴,派遣僕人去邀請朋友前來參加,但是這些人不但拒絕邀請,並且還粗暴地對待了僕人們。這位主人因此大為憤怒,遂轉而邀請其他人來參加宴席。」

最初在耶穌口中所講述的比喻,大概只是針對當時猶太宗教的領導階層提出批判,指摘他們自我封閉、不接受耶穌所宣講的福音喜訊,拒絕天主的召叫。因此,他們眼中的窮人、受輕視者、甚至罪人必將取代他們而進入天國。

比喻中的圖像

瑪竇把上述簡短的比喻,發展成一個救恩歷史的縮影。一個富人舉辦的晚宴場合,被轉述為一個國王為其兒子舉辦「婚宴」的情景。在猶太傳統中國王常被用來當做天主的象徵,因此,整個比喻在描述一個天主的行動。舊約中常用婚姻來描寫天主和以色列子民的關係(歐二18;依五四5-8),這個傳統對初期教會的影響很深。在初期教會的觀點中,天主使祂的兒子得到最後的勝利,使祂統治審判一切,完成救援歷史。所以,「喜宴」就是人們所期待的末世性天國,亦即圓滿救恩的象徵(瑪八11,二五21-23)。

救恩歷史中的使者

這個比喻和「園戶」的比喻(瑪二一33-44)一樣,國王前後兩次派遣僕人去邀請客人,根據路十四16-17可以推知,這個情況可能反映出耶穌時代巴勒斯坦地區的風俗:在正式宴會中都先有一個類似通知性質的邀請,在正式宴席開始之前人們還會再次邀請,藉以催促客人儘速前來赴宴。但是,比喻中的兩次邀請都遭到拒絕,在救恩史的觀點下,第一組僕人大概象徵舊約中代替天主發言的先知,而第二組則可能已經暗示著基督信仰中的福傳使者。

歷史背景的影射

受邀者以各種藉口拒絕赴宴,原意是象徵這些人被世上事物綑綁糾纏。國王因而動怒並決定「殺人毀城」做為懲罰,這樣的懲罰象徵這些人被拒絕於天國之外。但是,這個懲罰似乎顯得太過嚴厲,福音作者大概是用這種方式,來影射耶路撒冷城被羅馬人摧毀的事件。這正是聖經學者推論瑪竇福音成書於主曆七十年之後的主要證據之一。

教會的成員

替代的客人來自於「各路口」,意思是城市中的「邊緣人」,大概是指非猶太人,亦即外邦人。路加福音說是「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瘸腿的」(路十四21),亦即是被猶太領導階層輕視的下層社會人物。瑪竇心中大概已想到,當時的教會具體上是由猶太人和外邦人共同組成。一切人都被邀請進入教會,參與天國喜樂之宴。但是,瑪竇並未完全脫離現實,而說出教會目前仍是「壞人和好人」同時混合在一起的團體。決定性的分隔,在末世之時才會發生,這正是他在比喻之後加上的經文所要傳達的信息。

信仰團體的警惕

婚宴大廳坐滿了客人,象徵蒙召進入教會的人非常多。教會雖然是天國的象徵,但是進入教會並不等於已完全得救。藉著「未穿著相稱禮服」的客人的遭遇,瑪竇警告教會團體的成員:小心,看清楚,不要因為不慎而失去了你們的召叫。「被召的人多,被選的人少!」這裡所謂的「多」和「少」,並不是按「數目」來理解,而是瑪竇對基督徒團體所提出的鼓勵與提醒(瑪十九30,二十16):基督徒必須去結與信仰相稱的果實(穿著禮服);否則將如同教會中的不良份子,終將被逐出教會,永遠地失去天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