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常年期 第二十七週 星期四

領受聖神,靠著信從福音

讀經一:迦三1-5

1  無知的迦拉達人啊!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已活現地擺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
2  我只願向你們請教這一點:你們領受了聖神,是由於遵行法律呢?還是由於聽信福音呢?
3  你們竟這樣無知嗎?你們以聖神開始了,如今又願以肉身結束嗎?
4  你們竟白白受了這麼多的苦嗎?果然是白白地嗎?
5  天主賜與你們聖神,並在你們中間施展了德能,是因為你們遵行法律呢?還是因為你們聽信福音呢?

釋義

得救是由於「遵行(梅瑟)法律」,還是由於「聽信福音」(相信耶穌基督)呢?這是《迦拉達書》核心部份(迦三1~五12)所討論的關鍵問題。不過,《迦拉達書》並非冷靜地、學術性地討論 ─ 有如《羅馬書》一般 ─ 這個問題,而是帶有強烈情緒、激動地辯論。保祿該如何向這些「無知的迦拉達人」說明,他們狂熱地遵守法律,只是屬於「血肉」的,永遠無法達到他們所期盼的、在天主前的圓滿目的?因為,糾正「錯誤的虔誠」,一直是這個世界上最困難的工作。

保祿採取的方式是,使迦拉達人回憶他們信仰的起點,回憶由「聖神開始」的偉大經驗。這是他們在信仰之初得到的偉大恩賜,絕對不是「白白地」、無效地,而是使他們開始了一個新的生命和喜樂的泉源。這一切不是來自猶太法律,而是完全靠著相信被釘死的那一位 ─ 因為在迦拉達人相信之時,對猶太法律根本還一無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