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常年期 第十三週 星期一

讀經一:亞二6-10, 13-16

上主這樣說:「為了以色列再三再四犯罪,我不收回成命,因為他們為了銀錢出賣義人;為一雙鞋,出賣無辜的人。
他們把窮人的頭踏在塵土裡,侵奪卑微人的權利;兒子與父親走近同一少女,以致褻瀆了我的聖名;
他們靠近每個祭壇,躺在抵押者的衣服上,在他們的神廟內喝剝削來的酒。
是我由你們面前消滅了阿摩黎人,他們雖高大似香柏,堅固如橡樹,但我仍從樹上摘去了果實,由樹下拔出了根子。
10  是我由埃及國領你們上來,四十年之久引你們經過曠野,使你們佔領了阿摩黎人的國土。

13  看,我要使你們腳下的地搖蕩,好像滿載禾捆的車搖蕩一樣,
14  以致疾行者無法逃遁,強有力者無法施展,武士救不了自己,
15  弓手不能屹立,捷足者不能逃脫,騎馬者不能自救。
16  在那一天,武士中最勇敢的,也僅能赤身逃走」──上主的斷語。

釋義

《亞毛斯先知書》是十二小先知書中最早的作品,基本上所有內容都出自先知本身。亞毛斯先知生活在主前第八世紀,出身南國猶大,但卻必須以先知身份出現於當時生活在平安和富裕之中的北國以色列,宣告天主的審判將要降臨在他們身上。

亞二6-16是一個針對以色列的恐嚇言論。首先6-8節是嚴厲的譴責,亞毛斯如同過去的厄里亞一樣,譴責以色列國宗教與社會惡劣弊病。經濟上的弱勢者遭受上層社會不公義的剝削與壓迫,所有宗教活動都是虛假的戲劇而已。最後13-16節是天主的嚴厲降災的警告,在此之前的9-12節中,天主提醒所有人民,他們現在享有的一切 ── 自由、土地、財富──  都來自天主的恩典。天主賞賜這個民族比其他民族更多,因此天主向他們要求的也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