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常年期 第三週 星期六                                         

納堂指摘達味

讀經一:撒下十二1-7, 10-17

1  於是上主打發納堂先知去見達味;他一來到他跟前,就對他說:「在一座城裡有兩個人,一富一貧:
2  富的有很多牛羊;
3  貧的,除了一隻小母羊外,什麼也沒有。這隻小母羊是他買來餵養的,在他和他兒女身邊長大,吃他自己的食物,喝他自己杯中的飲料,睡在他的懷裡,待牠如同自己的女兒一樣。
4  有一個客人,來到富人那裡,他捨不得拿自己的牛羊,款待那來到他這裡的旅客,卻取了那貧窮人的母羊,來款待那到他這裡來的人。」
5  達味對這人大發忿怒,向納堂說:「上主永在!作這事的人該死!
6  並且,因為他這樣行事,捨不得自己的牛羊,他應七倍償還。」
7  納堂對達味說:「這人就是你!以色列的天主上主這樣說:
  是我給你傅油,立你作以色列的君王,是我由撒烏耳手中將你救出,

10  從此,刀劍永不離開你家!因為你輕視了我,佔取了赫特人烏黎雅的妻子,據為己有。
11  上主這樣說:看,我要由你自己的家裡激起災禍反對你,我要當你的眼前拿你的妻妾給與你的近人,他要在光天化日之下與你的妻妾同寢。
12  你在暗中行的事,我卻要叫這事在眾以色列前和太陽下進行。」
13  達味對納堂說:「我得罪了上主!」納堂對達味說:
「上主已赦免了你的罪惡,你不致於死;
14  但因你在這事上蔑視了上主,給你生的那個孩子,必要死去。」
15  以後,納堂就回家去了。上主打擊了烏黎雅妻子給達味所生的孩子,使他患病甚重。
16  達味就為孩子懇求天主,並且禁食,進入房內,穿著苦衣躺在地上過夜。
17  皇室的長老到他跟前,要將他從地上扶起來,他卻不願意,也不與他們一起吃飯。

釋義

納堂先知藉著一個比喻讓達味王明白,他的行為是何等的罪惡。達味自己宣判:「作這事的人該死!」(5)也就是在不知情中宣判了自己死刑。納堂回應:「這人就是你!」(7)此時達味的眼才開了,他承認自己犯了罪。因為他痛悔了,所以得到天主寬恕:「你不致於死!」(13)這樣的寬恕是否太便宜他了?只有真正知道在這個時刻達味和天主之間到底發生什麼事的人能夠評斷。

我們眼前所讀到的報導,遠比表面上所見的深刻。故事的作者以當時代的罪惡和寬恕的觀念講述故事,其實他將後來達味所經歷到的一切不幸,都解釋為天主的懲罰。在這個敘述中,作者評斷達味的罪為「輕視天主」(10);對上主的敵人而言,這成為他們嘲笑天主的一個理由。

詳細閱讀這段敘述應該發現,這故事其實包含了關於罪惡、審判和寬恕的整個神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