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彭龍英)
四旬期 第一週 星期五
「先惡後善」與「先善後惡」
讀經一:則十八21-28
上主說:「若惡人悔改,遠離所犯的罪過,遵守我的法度,遵行我的法律和正義,必得生存,不至喪亡。他所行的一切邪惡必被遺忘;他必因所行的正義而得生存。我豈能喜歡惡人的喪亡?──吾主上主的斷語──我豈不更喜歡他離開舊道而得生存?
若義人離棄了正義而行惡,一如惡人所慣行的醜惡,他豈能生存?他行過的正義必被遺忘,因為他背信違約,犯了罪過,必要喪亡。你們或說:上主的作法不公平!以色列家族,請聽我說:是我的作法不公平嗎?豈不是你們的作法不公平?若是義人離棄正義而行惡,因而喪亡,是因為他所行的惡而喪亡。若惡人遠離他所行的惡事,而遵行法律和正義,必能保全自己的生命,因為他考慮之後,離棄了所行的一切惡事,他必生存,不至喪亡。 」
釋義 (彭龍英)
本日讀經提及有關「先惡後善」與「先善後惡」的問題,並說明二者有不同的收場。
首先是關於「先惡後善」的情況:倘若惡人回頭,離棄他所犯的罪,遵循天主的誡命,就必能存活,天主也不再記念他的罪。因為天主樂於寬恕,祂豈喜悅惡人喪亡?祂寧願看到他因悔改而存活。
再者是「先善後惡」的情形:若義人不再行義,離棄正道,一如惡人所慣行的惡事,他必不能存活;在天主眼中,沒有功過相抵這回事,故他從前所行的善,天主也不會記念 。
天主透過先知宣告:每個人要擔負自己的善惡責任,也警戒惡人要痛改前非,勸勉義人須為正義到底;否則,義人先前的善將不被記念;而惡人先前的惡,也因離惡遷善而被遺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