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顯節前一月三日
主顯節前一月三日
凡生活在主內的,就不犯罪
讀經一:若壹二29-
三6
親愛的諸位:你們既然知道天主是正義的,就該知道凡履行正義的,都是由祂而生的。請看父賜給我們何等的愛情,使我們得稱為天主的子女,而且我們也真是如此。世界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為不認識父。親愛的諸位,現在我們是天主的子女,但我們將來如何,還沒有顯明;可是我們知道:一顯明了,我們必要相似祂,因為我們要看見祂實在怎樣。所以,凡對祂懷著這希望的,必聖潔自己,就如那一位是聖潔的一樣。凡是犯罪的,也就是作違法的事,因為罪過就是違法。你們也知道,那一位曾顯示出來,是為除免罪過,在祂身上並沒有罪過。凡存在祂內的,就不犯罪過;凡犯罪過的,是沒有看見過祂,也沒有認識過祂。
釋義(吳素賢)
作者指出凡實行正義的基督徒,便藉此顯示出其天主子女之神聖身份,因為天主本身是正義的。天父賜給祂子女的是超乎世間的愛,讓身為子女的基督徒享受這份榮耀。世界由於不接受天父,因此也不接受他們。
現在基督徒在名分上是天主的子女,但這身份的圓滿結局卻還未彰顯出來;那時期一旦顯明,他們會發現他們相似天主,他們會看見祂的實相。凡對主懷有盼望的人,也會潔淨自己如同祂一樣。犯罪的事實就是違法。耶穌基督本身無罪,但祂的來到,便是為了將人從罪的事實中救贖出來。凡存留在基督內的人,不會持續生活在罪惡中;凡是過著屈服於罪惡的生活方式的人,沒有以信德的眼光看耶穌基督,也沒有真正在信仰內認識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