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四旬期 第五週 星期五

福音前歡呼

福音前歡呼詞1

福音:若十31-42    線上播放

31  【那時候】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要砸死他。
32  耶穌向他們說:「我賴我父給你們顯示了許多善事,為了那一件,你們要砸死我呢?」
33  猶太人回答說:「為了善事,我們不會砸死你;而是為了褻瀆的話,因為你是人,卻把你自己當作天主。」
34  耶穌卻向他們說:「在你們的法律上不是記載著:『我說過:你們是神』麼?
35  如果,那些承受天主話的,天主尚且稱他們為神 ── 而經書是不能廢棄的 ──
36  那麼,父所祝聖並派遣到世界上來的,因為說過:我是天主子,你們就說:你說褻瀆的話麼?
37  假使我不作我父的工作,你們就不必信我;
38  但若是我作了,你們縱然不肯信我,至少要信這些工作,如此你們必定認出父在我內,我在父內。」
39  他們又企圖捉拿他,他卻從他們手中走脫了。
40  耶穌又到約但河對岸,若翰先前施洗的地方去了,並住在那裡。
41  有許多人來到他那裡說:「若翰固然沒有行過神跡,但若翰關於這人所說的一切,都是真的。」
42  許多人就在那裡信了耶穌。

猶太人第二次想用石頭砸死耶穌,這一次他們清楚說出理由:「你是人,卻把你自己當作天主。」當然,耶穌並沒有稱自己為天主,但是,祂稱天主為自己的父,並且宣稱「我與父原是一體」(30),就等同於宣稱自己是天主。猶太人正確地理解了耶穌的話,因而以憤恨回應。根據法律,褻瀆天主者應該遭受石頭砸死的懲罰。

但是,耶穌的話必須被評價為褻瀆嗎?而且,祂所行的奇蹟(神蹟)其實也是祂的話!耶穌引用聖詠八十二篇的話:「我說過:你們是神」,只是為了表達祂的言語並非褻瀆天主。不過這句聖詠的話,也並沒有說明耶穌是天主子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