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吳鄭弘)
福音前歡呼

福音:若八12-20
耶穌向眾人講說:「我是世界的光;跟隨我的,決不在黑暗中行走,必有生命的光。」
法利塞人於是對祂說:「你為你自己作證,你的證據是不可憑信的。」耶穌回答說:「我即便為我自己作證,我的證據是可憑信的,因為我知道:我從那裏來,往那裏去;你們卻不知道:我從那裏來,或往那裏去。你們只憑肉眼判斷,我卻不判斷任何人;即使我判斷,我的判斷仍是真實的,因為我不是獨自一個,而是有我,還有派遣我來的父。在你們的法律上也記載著:兩個人的作證是可憑信的。今有我為我自己作證,也有派遣我的父,為我作證。」
他們使問祂說:「你的父在那裏?」耶穌答覆說:「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若是你們認識了我,也就認識我的父了。」這些話是耶穌於聖殿施教時,在銀庫院裏所講的。誰也沒有捉拿祂,因為祂的時辰還沒有到。
釋義
這段經文延續若望福音第七章,耶穌在聖殿過帳棚節期間與法利賽人的辯論;若八1-11所敘述的「憐憫淫婦」的故事應該是後人安插進入的經文。福音作者透過辯論的推展,給讀者解釋「耶穌見證的合法性」。
以色列人慶祝「帳棚節」以紀念祖先四十年在曠野漂泊流徙的救恩經驗,當時天主以雲柱(白天)與火柱(夜晚)引導以色列子民安全進入「福地」。如今耶穌宣稱「我是世界的光」,無疑地是把自己比擬為舊約中的天主,帳棚節因此而有了一個新方向,說明耶穌就是引導世人的救恩之光。這種宣告超越猶太人的了解範圍,他們因此大感震驚,認為這是對傳統信仰的挑戰。
梅瑟法律規定任何事件必須有兩個見證人(參閱:申十七6;十九15),不僅要求他們說法必須一致,而且他們各自所說的「事實上」也必須是真的;然而如果他們的說法不一致,則其見證就會完全失效。耶穌強調天父和祂自己都是真實的見證,而且見證是一致的,說明「耶穌是世界的光」。
反省
信從耶穌並跟隨祂,必在光明中前進。我的生命是否要行走在光明中?
我的生命能夠成為耶穌基督的見證嗎?
祈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