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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張淑美)

福音前歡呼詞

福音前歡呼詞4

福音:路十八9-14

那時候,耶穌也向幾個自充為義人,而輕視他人的人,設了這個比喻:「有兩個人上聖殿去祈禱:一個是法利塞人,另一個是稅吏。那個法利塞人立著,心裏這樣祈禱:天主,我感謝祢,因為我不像其他的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每週兩次禁食,凡我所得的,都捐獻十分之一。那個稅吏卻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都不敢,祇是捶著自己的胸膛說:天主,可憐我這個罪人罷!我告訴你們:這人下去,到他家裏,成了正義的,而那個人卻不然。因為凡高舉自己的,必被貶抑;凡貶抑自己的,必被高舉。」

釋義

路加在記載耶穌有關「天國來臨」(路十七20-37)的談話後,連續報導二個談論「祈禱」的比喻(路十八 1-14),教導人應該以什麼樣的精神和態度祈禱。今日的福音是其中比較著名的「法利塞人和稅吏祈禱的比喻」。

從耶穌時代的律法或外表上的標準來看,這個虔敬的法利塞人看重法律,嚴格奉行「什一奉獻與禁食」。但是他的問題是因此而引以為榮,自以為義,事實上「他們已獲得了他們的賞報」(參閱:瑪六 2),不能再期待上主的賞報了。反觀,稅吏謙卑的祈禱表達出誠實悔罪的態度,完全投靠上主的憐憫,因而蒙受天主悅納。耶穌在比喻最後提出明確的教導:「凡高舉自己的,必被貶抑;凡貶抑自己的,必被高舉。」事實上,每個人都需要上主的仁慈憐憫。

今日的福音也對那些主張只專注於「善工」就能得救的人提出挑戰,因為真正的「義德」必須是內外兼修的。

反省

「善工」、「祈禱」在我的生命中,佔有什麼地位?是否真的指引我的生活態度?

通常我以什麼樣的「心」向天主祈禱?祈禱為我有何意義?

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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