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吳昭廷)
福音前歡呼詞

福音 谷十二28-34
有一個經師聽見了他們辯論,覺得耶穌對他們回答得好,便上前來,問他說:「一切誡命中,那一條是第一條呢?」耶穌回答說:「第一條是:『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 你應當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第二條是:『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那經師對耶穌說:「不錯,師傅說得實在對:他是唯一的,除他以外,再沒有別的:應以全心、全意、全力愛他,並愛近人如自己,遠超過一切全燔祭和犧牲。」耶穌見他回答得明智,便對他說:「你離天主的國不遠了。」從此,沒有人敢再問他。
釋義
「一切誡命中,那一條是第一條呢﹖」這是人最常有的困惑。那個發問的經師已經被經師團中的爭論弄得頭昏腦脹,開始對自己信仰的重心產生不確定感;或者,更好是說他對辯論已經感到厭倦,願意找回他信仰生活的重心。
耶穌面對一個尋找真理的人,通常他的回答是直接而且實用的。耶穌首先用猶太人每日誦唸的信仰宣言來提醒這位經師:「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 ……」(申六4),再輔以猶太基本倫理教導:「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肋十九18)成為天主子女的記號並不只是遵守誡命,而是要讓自己生活中的所作所為,都是以愛天主與近人為目標。
宗教行為中的全燔祭和犧牲,儘管其形式是一個天主所悅納的禮儀形式(出二十24);但是,如果沒有真實的心靈悔改與相稱的行為,再美的禮儀也是枉然。因此,新約作者也教導基督徒,如果沒有相稱於信德的行為,也不能成義(雅二14-26)。
耶穌邀請人們在自己的生活中,將自己對天主的渴望與期待,透過具體的愛德行為表達出來,學習讓渴望與行為合而為一。要能進入「天人合一」的境界之前,或許應該先學習讓自己的「言行合一」!
反省
在我的生活中,是否愛天主與近人一直是我的渴望?
我是否每天都有勇氣下一個決定,讓每天的生活能逐漸成為「義人的行為」?
祈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