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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 聖德範殉道(吳鄭弘)

福音:瑪竇十17-22

你們要提防世人,因為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公議會,要在他們的會堂裏鞭打你們;並且你們要為我的緣故,被帶到總督和君王前,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證。

當人把你們交出時,你們不要思慮:怎麼說,或說什麼,因為在那時刻,自會賜給你們應說什麼。因為說話的不是你們,而是你們父的聖神在你們內說話。

兄弟要將兄弟,父親要將兒子置於死地,兒女也要起來反對父母,要將他們害死。你們為了我的名字,要被眾人所惱恨,唯獨堅持到底的,才可得救。

釋義

瑪十1-42記載耶穌派遣門徒外出傳福音時給他們的教導,一般稱之為「福傳言論」,今天的福音經文選自其中的一段。這段經文反映出耶穌復活後,福傳使者所面臨的情形。耶穌沒有隠瞞為福音作證可能帶來的災難;相反地,他先警告他的門徒要有這樣的心理準備。福音作者描寫門徒將被「交給公議會」(十17),這段話與他描寫若翰洗者,尤其是在耶穌被交到公議會處死時,採用了相同的字句(十4;十七22;二十18-19);門徒將和耶穌一樣(二十19;二七26)遭受鞭打(十17);也將如同耶穌被交給總督(二七211)一般地被帶到總督和君王面前(十18)。             

福傳工作所面臨的最嚴重的考驗是,甚至連自己的親人也不接受他們。這情況最貼切的表達,基督徒「為了耶穌的名字,將要被眾人所惱恨」。耶穌預先對這一切提出警告,並非要門徒與他人造成對立,而是勸勉他們對福音的啟示(五43-48)要「堅持到底」,以證明其信仰的真實性。

反省

「你們父的聖神在你們內說話」是基督徒的特色。我在面臨困難或誤解時,是否先尋求聖神的指引?還是自行苦思解決之道?

我曾經面臨為信仰作證,甚至吃苦的經驗機會嗎?我如何應對?

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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