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復活期 第六週 星期一

真理之神要為我作證

福音:若十五26-十六4  線上播放

26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說:「當護慰者,就是我從父那裡給你們派遣的,那發於父的真理之神來到時,他必要為我作證;
27  並且你們也要作證,因為你們從開始就和我在一起。

我給你們講論了這些事,免得你們的信仰受動搖。
人要把你們逐出會堂;並且時候必到,凡殺害你們的,還以為是盡恭敬天主的義務。
3   他們這樣作,是因為沒有認識父,也沒有認識我。
我給你們講論了這一切,是為叫你們在這一切發生時,想起我早就告訴了你們這一切。這些事起初我沒有告訴你們,因為我還與你們同在。」

釋義

若十五18~十六4記載耶穌告訴門徒們,他們將遭受這個世界的仇恨與迫害。這段經文的中心,是關於「護慰者」,意即「真理之神」的言論。從耶穌在「臨別贈言」的情境中來看,聖神的派遣將發生於未來,預設了耶穌受到光榮,回到天父那裡去必要先發生。

聖神和耶穌一樣,都是從父而來,祂被父和子「派遣」而來,而且不僅僅是在歷史上的某個特定時刻,而是只要教會存在,迫害仍然延續的時代,聖神將一直臨在。在這個世界審問門徒時,聖神將是他們的證人和辯護人(護慰者)。聖神將使門徒們「想起」耶穌對他們所說所做的一切。在聖神的幫助下,門徒們有能力面對世界的審判,能夠為他們的「基督經驗」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