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賜食糧後,再求赦罪

選讀:聖啟廉主教「論天主經」(五)

我們的祈禱繼續下去,我們懇求說:「求祢今天賞給我們日用的食糧。」這可按精神的意義和字面的意義加以解釋。這兩種解釋,在天主的計畫中,都為我們的得救有所助益。因為基督便是生命之糧。這並不是大眾的食糧,而是屬於我們的食糧。我們稱天主是「我們的父」,因為祂是認識祂的和信祂的人的父親。同樣我們稱基督為「我們的食糧」,因為祂是屬於那些組成祂奧體者的食糧。

我們祈求天主每天賜給我們這食糧。因為我們既然都生活在基督內,並且每天領聖體,作為救恩的食糧,便不該讓某種重罪阻止我們領聖體,禁止我們領受天糧,而與基督的身體分離,祂自己宣稱:「我是天上降下來的生命之糧。誰若吃了這食糧,將永遠生活。我所要賜給的食糧就是我的肉,是為了世人的命而賜的。」

祂說,誰吃這食糧,將永遠生活;這說明,那和祂的身體結合在一起的,有領聖體之權利的,以及領受聖體聖事的人,才能生活。因此,我們該戰戰兢兢地祈禱,以免有人被禁止領聖體,遠離基督的身體,而被棄於救恩外。基督親自警告說:「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在你們內就沒有生命。」因此我們每天祈求天主賜給食糧,就是賜給基督;這樣我們常居住並生活在基督內;便不會遠離祂的聖寵和祂的身體。

然後,我們由於犯了罪而祈求天主說:「求祢寬恕我們的罪過,如同我們寬恕得罪我們的人一樣。」求賜日用糧後,我們再求赦罪。

基督讓我們記起,我們都是罪人,這是多麼需要、多麼明智而有益的事!當我們求天主寬恕時,便強迫我們看清良心的狀況!誰也不要自滿自足,好像清潔無罪,也不要因過分自大而日益墮落:基督命令我們祈求罪赦,就是在提醒我們:我們每天都會犯罪。

若望在他的書信中也這樣勸告說:「如果我們說自己沒有罪,便是自欺,真理也不在我們內。但是如果我們承認自己的罪,上主是信實而公義的,必定赦免我們的罪。」這段書信把兩件是連結在一起:我們該為我們的罪求寬恕,我們求寬恕,一定會蒙赦免。因此他說,天主是信實的,因為祂必實踐赦罪的諾言。基督教訓我們為罪債而祈禱,也同時應許我們天父將大發慈悲,賜與罪赦。